強姦冒牌GRAB女郎
(新山9日訊)妙齡巫裔女子電召Grab,一時未察錯上冒牌Grab,結果遭司機強姦。
警方在事發後24小時內,火速逮捕涉案的巴基斯坦籍男子,男子承認冒充Grab司機,並將受害者載到無人煙處後,在對受害者下體射精後,絕塵而去。
上述案件於本月7日晚上11時55分,在新山市區一帶發生。

新山南警區主任沙胡里納因發表文告指出,事發時,受害女子(23歲,無業)在新山亞耶阿哇路一帶召Grab。
他說,此時有寶騰Gen2轎車停下,並叫受害者上車,女子也未查證,就直接登上轎車后座。
「受害者發現司機一直在原地兜轉,沒有要前往目的地的意思,因此開聲斥責了司機,司機於是在敦拉薩路靠近陳唱摩哆大廈處停下車,並從司機座跨去后座,企圖對受害者施暴。」
他說,事發時,受害者欲打開后座左邊車門,但失敗並與嫌犯發生搏鬥,期間受害者不斷推開嫌犯身體,並踢了嫌犯一腳。
「受害者接著移到右邊車門,並在成功打開車門後,跌倒在草叢上,受害者大喊救命,但被嫌犯打了左臉一巴掌,嫌犯接著就脫了受害者的褲子及內褲,並將生殖器插入受害者下體,在3、4分鐘後就射精。」
他說,嫌犯之後就將受害者遺棄在現場,並開車離開,受害者接著招了另一輛Grab前往報警。
然而,沙胡里納因說,受害者在報案時稱,不清楚嫌犯是否有將生殖器插入下體,因為受害者沒有感覺到疼痛,只是感覺下體有精液。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罪)及刑事法典511(企圖犯罪)條文調查此案,並將嫌犯延扣至本月14日調查。
他說,事發後,受害者記不起嫌犯的車牌,是警方通過事發地點的閉路電視,確認了嫌犯的車牌後,於翌日(8日)晚上11時,逮捕了31歲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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