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滿身債的婦女,在夜店老闆娘的介紹下,攜帶才14歲的女兒到旅社賣初夜,被陌生男子梅開三度,收取的1000令吉都被母親取走還債,事隔半年後才揭發此事。
受害者是於昨日向村長哭訴此事,並在村長陪同下向砂拉越老越警方報案。
警方第一時間扣查受害者的母親(30餘歲)及夜店老闆娘(40餘歲)助查。
砂警方刑事部調查主任拿督德夫古馬今日證實,老越警方尚在通緝奪取受害者初夜,並在一夜裡3度強姦受害者的男子。
他說,由於受害者尚未成年,警方是援引強姦罪行來調查此案。
據老越警方初步調查,已輟學在當地某卡拉OK做招待員的受害者,是在今年4月間,在老闆娘介紹下,被母親帶往某旅捨出賣初夜給1名陌生男子。
受害者被母親帶進旅舍客房時,目睹該陌生男子將1000令吉交給母親;受害者當晚在該客房裡,被陌生男子強迫3度發生性關係。

砂警方刑事部調查主任德夫古馬
就是她!賣女初夜還賭債 狼母及鴇母遭捕

賣14歲女兒初夜的母親,連同拉皮條的夜店老闆娘,被押上推事庭。

涉嫌買外甥女初夜的嫌犯被老越警方帶上推事庭申請延扣。
欠下滿身債的婦女竟然是將14歲女兒的初夜,以1000令吉賣給自個的弟弟,後者為了「回本」,在旅社客房裡一夜將外甥女(受害者)梅開三度。
砂拉越老越警方於日前扣押了涉嫌出賣女兒初夜的母親(30餘歲),扯皮條的夜店老闆娘(40餘歲),也於昨日逮捕了涉嫌出錢買外甥女初夜的嫌犯(23歲)。
砂警方刑事部調查組主任拿督德夫古馬證實,老越警方昨日將該嫌犯扣押上老越推事庭,申請延扣7天,扣留至本月17日。
他指出,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強姦),以及2001年兒童法令調查此案。
另外,老越警方在周一(9日),將受害者的母親及夜店老闆娘帶上老越推事庭,申請延扣3天調查,扣留將在明日屆滿,警方預料將提控她倆。
有關母親欠債賣女兒夜間的案件,是在今年4月間發生,受害者是已輟學在當地某卡拉OK做招待員。
據警方初步調查,受害者事發時是被母親帶往當地某旅舍客房,目睹她舅舅將1000令吉交給母親,在母親離開後,舅舅當晚在客房裡3度性侵她。
受害者在事隔半年之後,在上周日(8日)才向村長哭訴,才告揭發,並由村長陪同下,向老越警方報案,接獲投報的警方立即採取行動。
據警方調查,受害者的舅舅在事發當天,確實有在案發的旅舍登記開房,也有目擊證人看到嫌犯同受害者,當晚在客房住了一個晚上。
據知,嫌犯被警方錄取口供時,承認當晚是同外甥女在旅舍客房住下,但否認有給姐姐(受害者)母親1000令吉買外甥女初夜,也否認有性侵外甥女。但他的供詞被查案官察覺有漏洞,立即將他扣查。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