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找到證據了!劉特佐用這高招把 4000萬馬幣轉給MO1!

愛分享| 2019-02-24| 檢舉

美國司法部周五入稟的最新充公訴狀揭露,一馬案通緝犯劉特佐涉嫌利用沙地伊教聖城的房地產交易為煙幕,間接且秘密地把1000萬美元(摺合約4000萬令吉)轉到「一號大馬官員」手上。

美司法部找到證據了!劉特佐用這高招把 4000萬馬幣轉給MO1!

「一號大馬官員」(MO1)是美國司法部用以指前首相納吉的代號。

根據訴狀,上述資金是一馬案Good Star階段,一號大馬官員涉嫌收取的2000萬美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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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部早在2017年6月時揭露相關案情,其中劉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有限公司,於2009和2011年接收了盜自一馬公司的巨款,分別是7億美元和3億3000萬美元。

錢先迂迴一聯名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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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Good Star有限公司把2450萬美元,匯入沙烏地阿拉伯利雅得(Riyad)銀行的一個聯名帳戶,而帳戶登記人是「一號沙地同謀」和「二號沙地同謀」。

美國司法部訴狀進一步指出,上述聯名帳戶於2011年2月和6月分別拿到錢後,在短短數日之後就分兩次,以每次1000萬美元的方式,把總數2000萬美元的資金轉入一號大馬官員帳戶。

「針對蘇格蘭皇家顧資銀行(RBS Coutts)的查問,劉特佐(當時)聲稱,2011年6月的電匯是為了在麥加和麥地那投資房地產發展,而這是他跟一號沙地同謀達成的投資管理協議。」

26億門同一帳戶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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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指出,一號大馬官員用以收取2000萬美元的帳戶,跟他較後於2013年「26億門」時所收取疑似盜自一馬公司的6億8100萬美元,是同一個帳戶。

不過,納吉堅稱上述的6億8100萬美元,或摺合近26億令吉,是來自沙烏地阿拉伯王室的捐款。去年9月,他更出示信函,證明這筆巨款是來自沙烏王子的捐款。

不過,根據美國司法部,Tanore金融機構當時利用了假名義下,把6億8100萬美元資金匯給納吉。

Tanore金融機構在安勤銀行(Falcon Bank)所持有的帳戶,實際上是由劉特佐的生意夥伴陳金隆所掌管。

謊稱是SRC公司帳戶

美國司法部稱,陳金隆曾經電郵安勤銀行,聲稱一號大馬官員的銀行帳戶,是一馬公司前子公司SRC國際公司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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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電郵也謊稱,把6億8100萬美元匯入該帳戶(一號大馬官員帳戶),是為了遵照Tanore與SRC之間所達成的伊斯蘭分利協議,即Mudharabah 協議。」

為此,陳金隆還附上他和「一馬公司—SRC高層」(1MDB-SRC Officer)所簽訂的金融協議副本給安勤銀行。

這名「一馬公司—SRC高層」相信是SRC國際公司的前執行董事聶菲沙(Nik Faisal Ariff Kamil)。

美國司法部表示,Tanore金融機構公司只是一個空殼公司,沒有任何合法的商業活動。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01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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