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民捕獲一隻長約1.7米的江豚後,在市集公然叫賣。
(廣州23日綜合電)廣東湛江市日前有漁民叫賣海豚,最終由2名好心青年合作買下之後放生。事件於網絡引起關注,經專家初步鑑定,網傳獲救的是一隻江豚,目前漁政部門已介入追查售賣者。
來自徐聞縣的青年陳明越及陳健壯,當天中午在海邊市集看到有漁民售賣疑似海豚,前者憶述稱:「漁民說自己是在大海里撈的,'海豚'大概長1.7米、重逾50公斤,被放在板車上。它的身體雖然沒有明顯傷口,但是尾巴左右搖擺得有氣無力,還看到它眼裡一直在流淚。」
2人商量一番後決定將江豚買下,但被一名收魚商販捷足先登;隨後他們找到該名魚商,並發現江豚被放置在一個狹小的冰櫃內,尾巴更被鋒利的冰渣割傷流血;經協商後,2人以1500元人民幣(約910令吉)買下江豚。

由於江豚尾巴受傷,被放生後一度遭海浪沖回沙灘。
「魚商借給我們板車,下午4時許,我們把'海豚'拉到海邊將其放生。」陳明越表示,由於江豚尾巴受傷,所以很快又被海浪沖回沙灘,「能因為尾巴受傷了,所以我們又抬著它進入海水深處,又在那等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再也看不到它的蹤影才走」。
目前,廣東省漁政總隊徐聞大隊已對此立案,工作人員透露,他們已經聯絡到2名解救者和魚商,正在尋找最初捕獲、出售江豚的漁民。
據了解,不論是海豚還是江豚都屬國家二級或以上保護動物,禁止獵捕、殺害、出售、收購、馴養、經營利用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即使發現野生動物的屍體殘骸,發現者也有義務報告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不可私自據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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