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年對自己成為攝影鏡頭焦點毫不顧忌。

少年運氣不錯,遇上善心大發的司機,往往能乞討到一兩令吉。
焦點社區:巴生市加埔路交通圈
(雪蘭莪.巴生19日訊)「專職」乞討在巴生悄悄滋長,此風不可長!
《大都會》社區報記者觀察到,從今年初開始,便有一名總是戴著同一頂褐白相間的穆斯林禱帽、貌似穆斯林、大約十三四歲的皮膚黝黑外籍少年,通常於中午時分至下午三四時,在巴生市加埔路銜接哥打拉惹交通圈的路口,單獨向等候交通燈轉綠的司機和乘客乞討。
這名少年有時會先在馬路中央分界堤上有樹影遮蔭的地方稍作歇息或先喝上一口水,見到車輛停下後,便會捧著塑料罐,「把握時間」走向每輛車出示手上的乞討罐討錢。
記者發現,雖然大多數市民都不太願意理會這名在車龍中穿梭乞討的外籍少年,但還是有少部份車主願意按下車窗「隨喜樂捐」,讓少年的乞討罐中,不一會兒就有了好幾張1令吉鈔票,一天下來的收入相信相當「可觀」。

穿著紅衣的外籍少年趨前要向記者乞討,見到記者用手機攝錄後,悻悻然離開。

車水馬龍的巴生市哥打拉惹交通圈加埔路,成為外籍少年乞討「找吃」的場所,此歪風不可長。

少年穿著拖鞋,穿梭在車龍中不放過向每輛車乞討的機會,其自私行為已對自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威脅自身及駕駛者安全
記者在不同天開車經過上述路段時,少年曾兩度趨前來到乞討,惟見記者用手機攝錄其乞討過程後,少年滿臉不是滋味,悻悻然離開,繼續向其他司機乞討。
少年相當乖覺,在交通燈轉綠車輛陸續開行後,他便不阻礙交通,移步到路肩,繼續等待下一個交通燈轉紅的「找吃」機會。
少年雖然沒有強行要錢或騷擾司機,但少年的行為,事實上已危及自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尤其是摩哆車騎士的安全。少年雖不至於構成犯罪意圖,但有關當局有必要採取行動,阻止這類公然乞討的歪風滋長甚至蔓延。
記者早前在開車經過瓜雪亞參爪哇(Asam Jawa)三叉路[口.交]通燈時,也發現一名貌似外籍人士的婦女抱著孩童,向停下的車子當街行乞。
黃智榮:尋求警方配合取締
行動黨巴生市議員黨鞭黃智榮受詢時回應,基於地方政府沒有逮捕及帶走行乞少年的權力,因此他已向警方反映此事,同時與巴生南北區警區總部溝通,尋求通過警力和各單位的配合,取締和匡正巴生市內的這類不良社會風氣。
他不排除,外籍少年行乞未必是個體所為,背後或有不法犯罪集團操控,呼籲市民別因一時善念而施捨小孩及少年,以免助長社會歪風。
他強調,行乞在我國屬違法行為,根據《1977年貧困人士法令》,法律範疇下的乞討行為,包括通過索討和兜售等途徑以換取金錢等需求。
「市民若發現行乞者,可致電鄰近警局投報,以讓執法單位協助這些人,重返社會崗位工作和生活。」
曾有外籍婦抱童行乞
詢及巴生市的行乞風氣,黃智榮坦言並非新鮮事,過去曾出現外籍婦女抱著孩童行乞博取同情的事件,而這類行乞行為在我國各大城小鎮幾乎都有,分別在於數量多寡,巴生情況仍在地方當局的可控制範圍內。
「一般上在車龍較長的要道、交通圈和路[口.交]通燈前,會有這類外籍人士向司機和乘客行乞。」
依行乞者身份移交相關單位
黃智榮指出,一般上警方不會以犯罪理由逮捕行乞者,但會把行乞者帶回警局問話以了解背後緣由,並按照行乞者的身份和國籍,移交予相關單位跟進處理。
「若行乞者為大馬公民,警方會移交予福利局,以讓福利局安排收容或透過各項援助計劃,培訓他們擁有正確的就職能力,重返社會生活及工作。」
「若是外籍人士則交由移民局處理,由當局安排遣送回國;若證實為難民,則由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UNHCR)處理,他們可獲得住宿與食物,市民無需給予任何捐助。」
他呼籲警方可聯合各別單位,援引相關法令如1947年沿戶募捐法令、2015年兒童法令(修正)法案、1955年輕微罪行法令27(C)條文和2007年反販賣人口第12及13條文等,展開執法行動取締非法行乞人士。
行乞少年證實羅興亞難民
警方消息證實,出現在巴生市路段當街行乞的外籍少年與兒童,都是緬甸羅興亞籍難民,基於他們的難民身份和持有聯合國難民署發出的難民證,警方不能直接逮捕或扣留涉及者,只能交由雪州社會福利局發落。
來自警方的消息披露,早在兩周前,巴生新城警局的警員已把常出沒在相關路段的數名行乞少年及兒童帶走,移交予警方刑事調查組調查後,再由該組移交予雪州社會福利局發落。
消息不諱言,若少年公然行乞影響和危害了公路使用者安全及公共秩序,則不只是警方的責任,也關乎社會福利局和地方政府的管轄權責。
他坦言,警方不能直接逮捕行乞少年及兒童,通常會跟蹤行乞少年及兒童,以了解他們的居所和父母,並查證與核實所持有由聯合國難民署發出的合法難民證真偽。
「若查實為真難民,涉嫌孩童的父母足以構成濫用難民證的罪名,因我國政府規定難民不能工作,父母一旦被控上法庭遭被判有罪,會面臨300令吉的輕微罰款,但不排除孩童過後仍會回到原地或到他處行乞。「
每年開會商討擬策
他說,基於雪州蘇丹殿下已頒布諭令,不要看到有乞丐在雪州行乞的不良風氣,因此各執法單位如地方政府、州警察總部、社會福利局、宗教局、移民局都謹遵蘇丹諭令執法,這些州級機關每年都會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以針對行乞問題商討和擬定對策。
他強調,處理外籍乞丐或難民行乞不只是警方責任,而是關乎上述所有執法機構的職責,每個機構都有各自要扮演好的角色,以實現蘇丹殿下諭令下的雪州零乞丐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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