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包租婆包租公忍住!別哭!咬著牙看完新規定吧!否則一不小心違規了可能哭得更傷心~
一旦違反規定的屋主,分分鐘要面臨最高50萬罰款和坐牢!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今早發文告宣布,從5月1日,新加坡四房式及更大間的組屋單位最多只能租給六個人(之前是9人),三房式或更小單位的組屋租戶人數限制則保持不變。
HDB網站現有最大允許人數

2018年5月1日修訂後


先科普一下,新加坡的HDB分為:
一房式(1廳1廁)
二房式(1廳1房1廁)
三房式(1廳2房2廁)
四房式(1廳3房2廁)
五房式(2廳3房2廁)

新規定之前:HDB的一房式,二房式組屋是不可以出租的, 原因是這二類屋子是HDB專門低價租給低收入家庭或孤寡老人的,環境都比較差,如果有人或仲介講可以低價租這二種屋子給你,就要小心,再便宜也不要租。因為沒有任何保障。而HDB的三房式最多住六個人,四房式和五房式最多可以住九個人。
據說,這次的調整,目的是為避免組屋人滿擁擠,繼而給居民帶來不便。
事實上,去年新加坡國會也才剛剛宣布了一項最新的私宅出租法令,當中規定:
l 私宅出租期限不能低於6個月!
l 一套私宅裡互相無親屬關係的合租人不得超過6人!

一旦違反規定的屋主,分分鐘要面臨最高50萬罰款和坐牢!
雖說組屋新規定還沒有說明違規的人到底要怎麼罰,不過規定遲早是會詳細公布的,而且儘管暫時不說,大家也都懂的啦!
目前,有意出租房屋的業主,在租約開始前,需要獲得建屋局的批准。 有意出租臥室及宿舍的業主及租住商戶須在租約開始日期起,七日內登記。 建屋局商業地產的業主並不需要這樣做。從2018年5月1日起,所有業主,以及所有商業物業業主及租戶,均須在租賃開始前徵求建屋局的批准。
申請出租建屋單位,臥室或商業物業的住房,屋主可以通過建屋局的電子服務線上提交。 申請的結果將立即公布。 每份申請須繳交行政費用,每間臥室10元,或整套出租20元。 申請出租住宅(全部或部分)在商業物業,管理費為每個申請$ 100。
新規定表示,所有在5月1日起提出的新申請及更新申請都受影響,還有3個月,大家有什麼需要申請的更新的,就趕緊吧!
來源:mp.weixin.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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