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乘車發生碰撞 警員盤問時突然跳橋

baowen| 2019-01-17| 檢舉

(吉隆坡16日訊)29歲男子乘車與另5輛交通工具發生碰撞,隨後受警員指示等待時,突縱身企圖從行車天橋往下躍,所幸被兩名警員及時合力拉迴路面!

這名華裔男子事後被警方拘留,並接受尿液檢驗與酒精測驗。

男子乘車發生碰撞 警員盤問時突然跳橋

男子坐在被路旁,接受警員問話。

這宗案件是周三中午12時30分,在本坡新班底谷大道第13.4公里班底達南往孟沙路方向的行車天橋發生;有公眾拍攝男子縱身躍下不遂的過程視頻,復上傳到臉書,引起網民議論紛紛。

這名華裔男子來自雪蘭莪州斯里肯邦安,根據網民上傳的33秒視頻,他在縱身躍下不遂,被警員拉回來時,也被公眾手持頭盔攻擊。

涉及車禍的交通工具,包括這名男子乘坐的白色現代轎車、馬自達3掀背式車、的士、豐田威駛轎車,以及兩輛本田與野馬哈摩托車。

吉隆坡交警調查與執法組副主任沙里夫丁警監在一項聲明中表示,男子乘坐的轎車,相信魯莽行駛,結果與其它交通工具發生碰撞;兩輛摩托車的3名騎士受傷,他們被醫護人員送往馬大醫療中心接受治療後,獲准出院。

男子乘車發生碰撞 警員盤問時突然跳橋

男子突縱身從行車天橋企圖躍下,被警員合力拉迴路面,男子也遭公眾手持頭盔攻擊。

至於上述男子受傷後,被送入醫院求醫,過後被帶到班底警局接受尿液檢驗,復帶到諧街警局接受檢查,以調查他是否在事發前是否有喝酒。

另一方面,十五碑警區副主任阿立菲警監接受《光華日報》訪問時表示,事後企圖逃走,但被到場的警員與公眾合力拘捕。他補充,此案與上述男子,隨後由交警處理。

警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開檔調查。

但卻又許多人為男子鳴不平,有網友稱:「 在警察叔叔面前打 警察叔叔又視若無睹 不甘受辱的華人 唯有一si了之 覺得拿頭盔的打人者 才應該被逮捕」「 他有錯就抓去警察局,有什麼罪法庭定,問題是見者有份(打),這人要是有暗病打si了,誰負責,是警察嗎?」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98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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