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吹水站瘋傳了這個帖子:
我是食檔檔主,好聲勸告別在非吸菸區吸菸,反而惡形相對:'你知道我是誰嗎?,還要打要殺般。小朋友,你夠十八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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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菲里:酒吧是公共場所。

(吉隆坡14日訊)特定酒吧也列禁菸區!
衛生部長祖基菲里說,酒吧或夜店業者若是持冷氣房餐飲執照營業,將在明年起落實的全面禁菸措施中,列入禁菸區。
不過,他補充,至於持酒吧和夜店種類營運執照的酒吧或夜店,可在2017年菸草草產品管制(修正)條例11(1)(a)條文下豁免,允准在店內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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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走廊向媒體強調,政府絕不妥協,以把這類持冷氣房餐飲執照營業的酒吧列入禁菸區域,畢竟所有人都能進入酒吧,所以它算是公共場合。
他了解業者的問題,但是政府絕不妥協。
「我們不準備妥協。餐館是用餐地方,不是吸菸,要吸菸就要到其他地方,這不關我們的事。我們的事是確保餐館、公共場所或店鋪是安全,尤其有小孩、老人和婦女在的地方。」
他指出,該部會確保官員做好準備,並對禁菸區成果有信心,相信菸民會主動到其他地方吸菸。
從明年1月1日開始,全國所有餐廳,包括路邊攤,都將全面禁菸,以讓國人擁有健康的用餐環境。
其他列入禁菸區的地方,分別有所有冷氣和沒冷氣的餐廳、咖啡店及露天小販中心,違規者將面對罰款1萬令吉和坐牢的刑罰,業者則罰款2500令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89961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