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黨青年團署理團長楊錦成,今日質疑敦馬哈迪下令禁止前首相納吉出國的做法,已經違反了憲法賦予人民的自由權利;他同時質問律師公會為何對此保持沉默?

但是,當網民大舉反擊追問他,為何去年行動黨的潘撿偉被納吉政府禁止出國的時候,民政黨卻一直保持沉默?潘撿偉因為追查一馬公司弊案,觸怒了納吉羅斯瑪,而被內政部下令列入黑名單,不准他出國。同樣的,過去很多反對黨領袖也被砂拉越州禁止入境、同機遣返西馬;為何楊錦成卻視而不見?同樣的事,為何兩套標準?楊錦成面對網民的回擊,根本無法回答,情況非常狼狽!

============================新首相馬哈迪早前證實下令禁止前首相納吉出國後,民青團署理團長楊錦成質疑希盟政府這種做法,有違憲賦公民權利。他也質問,既然律師公會過去不斷捍衛個人自由,但如今它為何卻選擇緘默不語?「為何他們如今那麼的沉默?難道新首相不是說,需要遵從法治嗎?難道一個人在證明有罪之前不是無辜的嗎?」
楊錦成在今天文告說明,他要針對納吉出境禁令一事發聲,但這麼做不是為了捍衛誰,或者要選邊站。人身自由包括旅外權他指出,在國陣統治期間,律師公會和凈選盟經常提出抗議,強調出境禁令違反聯邦憲法5(1)條款所賦予的人身自由權利。楊錦成也是執業律師。他指出,根據過去的聯邦法院的「Lee Kwan Woh vs PublicProsecutor」判例,人身自由包括了到外國旅行的權利 。

他進一步指出,首相馬哈迪或移民廳在沒有提供任何書面理由下,剝奪一個人出國權利的做法並站不住腳。「當政府剝奪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它有責任或義務提供理由。」是否有罪交法庭裁決「納吉或(前首相夫人)羅斯瑪是否有罪,那是法庭決定的事情。若無法跟出境禁令提供理由,會讓人以為它根本沒有理由,甚至產生濫權的看法。」

馬哈迪在記者會證實已禁止前首相納吉出國,以接受調查。去年底,聯邦法院駁回現任白沙羅國會議員潘儉偉挑戰出國禁令的上訴申請,援引案例裁定旅遊護照屬於特權,而非基本權利。無論如何,政府已撤銷其出國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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