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首相納吉今日到吉隆坡高庭,出席一馬案25項刑事提控的案件管理時,拒絕進入被告欄。庭警禮貌地勸請納吉配合檢控程序,坐到被告欄,惟納吉拒絕,反而坐在被告欄外的椅子上。
案件管理結束後,副檢察司阿末阿克蘭(Ahmad Akram Gharib)向《當今大馬》批評,納吉今日 「表現頑固」。
副檢察司阿末阿克蘭表示:「我一開始沒發現納吉不坐在被告欄內,因為我面向法官。不過,(主控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轉過頭留意到,才告訴我這件事。所以,我告訴庭警要求他(納吉)進入被告欄,我本以為他已配合庭警的指示。」
他還補充說:「一直到審理快結束後,我才發現他還是沒有(進入被告欄)。」

納吉律師未回應阿末阿克蘭說,庭警原本可以強迫納吉坐到證人欄,但基於這是禮儀,而且審訊時間不長,所以他們決定不要節外生枝。《當今大馬》已聯絡納吉代表律師沙菲宜已尋求回應,惟尚未答覆。

無論如何,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裁決,將在11月27日在吉隆坡高庭,聆審納吉涉嫌的一馬公司案。此外,哥巴斯里南已轉告阿祖拉,高庭法官納茲蘭(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在上個月已批准把案件從地庭轉至高庭審理。

哥巴斯里南也稱,洗錢罪和濫權貪腐罪個別還有20%和15%的文件尚未提呈。
納吉是在9月20日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條文洗黑錢罪行下被控21宗控罪,同日也被控另外4項濫權貪腐罪,各涉及20億8000萬令吉和22億800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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