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局自今年9月接管自動執法系統(AES)後,共有1190宗AES傳票案件控上吉打、霹靂和檳城法庭,但是只有3人出庭。
交通部長陸兆福促請違例者在60天內繳付罰款,否則將會被控上庭,若不出庭的話,當局可將有關違例者列入黑名單,包括不允許更新駕照和路稅,直至繳付罰款為止。
他指出,陸路交通局將嚴厲對付拒絕繳付AES傳票的人士,包括提控上庭。
陸兆福今天訪問陸路交通局數碼科技組數據中心後在記者會上說,2012年至今年8月31日尚未繳付的403萬張自動執法系統(AES)傳票,已經撤銷。
他說,根據陸路交通局數碼科技組數據中心的報告,在9月1日之前,超速和闖紅燈的AES傳票達6億零500萬令吉。
「上述中心的管理層證實,所有傳票已經撤銷。這意味著9月1日之前的傳票已經不在系統內。」
他說,9月1日至11月8日,當局共發出6萬零444張超速AES傳票,不過只有1711張傳票已繳付。
他指出,在上述期間,當局發出4575張闖紅燈的AES傳票,不過只有167張已繳付。
陸兆福補充,從9月至本月8日,只有1711張超速罰單繳付罰款,共50萬9250令吉,另有1878張闖紅燈罰單繳清罰款。
另一方面,陸兆福說,隨著陸路交通局部分資料列為公開資料,交通部同意,豁免10令吉索取車輛資料費用。
他說,這只限於網站data.gov.my內的資料,可豁免有關費用。
「雖然這看似導致政府虧損,因為收入將減少,但是這惠及所有人,因為公眾和業者可以公開獲得有關資料。」
他指出,2007年至2017年期間,政府從上述收費中獲得400萬令吉,今年1月迄今獲得193萬令吉。
他說,私人界和公眾可以從交通部網站www.mot.gov.my和data.gov.my中,獲得海陸空交通和鐵道的相關公開資料。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