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廢除死刑?你有問過她們嗎?…之洪美鳳當年9歲

1987年4月12日早上8時30分,洪美鳳和10歲哥哥洪耀添外出買糕點,途中哥哥因肚子痛跑回家上廁所,沒想到被留在敦拉薩路17樓組屋外的妹妹會因此遇害。洪耀添10分鐘後返回現場會合洪美鳳,卻遍尋不獲妹妹的蹤影,心急如焚的他火速回家向父母求助外出尋人,3小時後,母親楊玉清在附近一間廢屋內找到美鳳,現場情況讓母親幾乎當場昏厥。美鳳被發現時,全身赤裸躺在血泊中,雙眼睜大,頸項被電線勒緊,身上有著遭人百般凌辱的痕跡,私處還被一根釘上鐵釘的26公分木條直插入體內,貫穿內臟和心臟;畫面讓家人畢生難忘,也破滅了全家團圓的希望。醫生剖驗報告出爐,證實洪美鳳生前遭人強x和雞姦,更令人憤怒的是,她身上居然有8個人的齒痕,證實至少有8名兇徒曾對她施暴,再以變態方式將她弄死,人神共憤! 當年,美鳳家屬原本想讓她穿紅衣入殮,讓她可親手血洗沈冤,不過最後因怕她會陰魂不息,而改穿藍衣入殮。過後,根據警方調查及所搜獲的證據,鎖定兇手極可能是能操淡米爾語的華裔男子。事後,警方也逮捕了3名嫌犯協助調查,其中一人大致符合上述特徵,另一名則是常光顧美鳳父親肉骨茶店的食客。由於美鳳身上留有多個齒痕,因此警方在牙醫專家的協助下,以石膏模型印取嫌犯的齒印,從而確認被捕嫌犯的牙齒,是否與美鳳身上留下的齒痕相同。但警方最終因沒有證據證明被捕的3名嫌犯涉案,唯有將他們釋放。當時,警方為了逮捕喪盡天良的兇手,更懸賞1萬令吉給提供兇手情報的民眾。而全馬人民也為美鳳命案發起糾察行動,紛紛舉辦義賣活動籌募緝兇的懸賞金,讓賞金一度飆至2萬令吉;一名老漁夫更願出高價聘請巫師做法,為慘死的美鳳緝兇。但是,當大家都在促警方快找出真兇時,竟有一名神秘人3度致函給當時的某家報章,信中他指自己就是「兇手」,也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愧疚和無地自容,只要獲得世人原諒,便會出來自首。 然而,不知廉恥的「兇手」在接下來的信件中,卻獅子開大口要求民眾籌30萬令吉的安家費給他,才會出來自首,否則此案將永遠成為懸案,他甚至恫言將故技重施。但事後「兇手」又以英文信件匿名發給多家報館,澄清之前的信件都是純屬虛構,僅因不滿當時某家報章三番四次炒作洪美鳳命案。姦殺案發生5個月後,警方雖將懸賞金提高至2萬令吉,但仍無法破案找出正凶。當時,許多該區的家長皆憂心忡忡,擔心兒女的安全,都不讓自己的兒女獨自外出,儘可能親自接送孩子上下課。美鳳的母親,更日夜盼望警方可以儘早破案,讓其愛女沈冤得雪。但事隔30年,兇手依然逍遙法外;該名自稱「兇手」者,是否就是真兇,仰或真的只是惡作劇一場,至今仍然是個迷;而警方懸賞緝兇的2萬令吉,至今也沒人領取。美鳳命案迄今都沒有下文,成了無頭公案。洪美鳳的哥哥,一直因為妹妹的遭遇而痛心。1999年,22歲的哥哥因肝病逝世。洪美鳳的父母,經歷了喪女又喪子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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