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項法律,穆斯林男子更享齊人之福

愛分享| 2018-11-05| 檢舉

霹靂州政府計劃修改法律,方便穆斯林男子更容易享有齊人之福。

該州行政議員阿斯慕尼阿威(Asmuni Awi)透露,在現有的伊斯蘭家庭法第23條文,若穆斯林男子的原配沒有出庭表明立場,伊斯蘭法庭就難以批准有關男子再婚。

有了這項法律,穆斯林男子更享齊人之福

「有些妻子同意丈夫一夫多妻,但就不肯出庭。因此,這項修改允許法庭可以在妻子不出庭的情況下作出判決。」

阿斯慕尼阿威是推介霹靂州伊斯蘭宗教理事會婚配網頁以及理解一夫多妻制活動時,這麼指出。

【 伊斯蘭教婚姻】

根據伊斯蘭教法,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一種法律關係及社會契約。在伊斯蘭教裡,婚姻雖然並非強制性,不過,結婚生育是聖行的一種,所以伊斯蘭教強烈建議穆斯林成婚生子,而不鼓勵獨身。古蘭經及先知都沒有明確指定適婚年齡,各個社群可以依情況自行決定。在符合一些條件下,一夫多妻制是允許的,但嚴禁一妻多夫制

穆斯林男子可以奉行一夫多妻制,古蘭經列明他們最多可以有四位妻子。傳統上,他們在迎娶第二位妻子的時候不需要得到第一位妻子的同意,因為古蘭經及聖訓都沒有這樣的規定。不過,現代許多穆斯林國家都規定他們需要獲得第一位妻子的同意才可以迎娶另一位女子。另外,丈夫需要公平對待多位妻子,不能為了取悅一位妻子而傷害另一位。如果不能夠做到這個要求,穆斯林男子只可以娶一位妻子。

與此相對,一妻多夫制是不被允許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無法追溯兒女的父系血統

有了這項法律,穆斯林男子更享齊人之福

伊斯蘭教不反對離婚,但離婚被認為在伊斯蘭教允許的事物當中最不討好,應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選擇離婚。

除了雙方取得共識而離婚,男女提請離婚的權力並不一樣。丈夫可以單方面宣布離婚而結束與妻子的婚姻關係,妻子的離婚請求則需要通過法律程序由法官裁定[,原因是丈夫在伊斯蘭教裡是一家之主,負有養妻活兒的職責,所以丈夫在離婚方面有更大的話語權。

丈夫不得向懷孕的妻子提出離婚。離婚後的婦女進入維期三個月的待婚期,待婚期內不得再婚,丈夫亦不得與妻子[性.交],以確保沒有懷有前夫的嬰兒。如果在待婚期內確認懷孕,待婚期則延長至孩子出生。丈夫可以在待婚期內收回離婚的要求,否則雙方需要重新締結婚約才可以再次結成夫妻關係。

丈夫提出離婚需要口頭上向妻子說「塔拉克」(意思是「我休了你」),伊斯蘭教法規定一位男子一旦與同一位女子說過三次塔拉克,他在以後就不能再次與她結婚,除非她在離婚後曾經與另一位男子結婚。遜尼派承認丈夫可以一次性向妻子連續說三遍塔拉克,但什葉派認為這樣也只能算作一次。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66313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