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統林茂國會議員凱里認為,一旦政府同意簽署聯合國反歧視公約,屆時土著特權或受到威脅。此等措施於所定目的達成後,絕不得產生在不同種族團體間保持不平等或個別行使權利的後果。凱里強調,如果政府同意及簽署上述公約,就必須落實在政策上,屆時意味著憲法153條文賦予的土著特權將要設下期限。
巫統林茂國會議員凱里認為,一旦政府同意簽署聯合國反歧視公約,屆時土著特權或受到威脅。

他在國會辯論時指出,根據聯合國反歧視公約的第二條約,指任何種族扶助政策都必須設下期限,這有違馬來西亞憲法第153條文,即使賦予馬來人與東馬土著特權。
「首相代表大馬政府,指我國將會同意任何與人權有關的聯合國公約核心價值。我只想知道,對我們的法律與政策有何影響?」
「外交部要有一個具體的說法,那就是為何我們不能同意所有的公約,尤其是反歧視公約。」
根據公約的第二條文,締約國應於情況需要時在社會經濟、文化及其他方面,採取特別具體措施確保屬於各該國的若干種族團體或個人獲得充分發展與保護,以期保證此等團體與個人完全並同等享受人權及基本自由。
此等措施於所定目的達成後,絕不得產生在不同種族團體間保持不平等或個別行使權利的後果。
凱里強調,如果政府同意及簽署上述公約,就必須落實在政策上,屆時意味著憲法153條文賦予的土著特權將要設下期限。

針對凱里的言論,公正黨丹絨馬林國會議員鄭立慷則諷刺國陣沒有勇氣改變,而希盟政府就敢於作出改變。
凱里接著追問鄭立慷,要求鄭立慷表明立場,即他是否有勇氣要求修改憲法153條文,而鄭立慷並沒有正面回應,只表示首相開放國會下議院討論他在聯合國大會發表的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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