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他人護照控16宗罪 外勞坐牢6年兼鞭兩下

(振林山17日訊)孟加拉籍外勞因收藏他人的護照,今早在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面對16項控狀時認罪,被判坐牢6年8個月、鞭笞兩下及罰款3萬令吉。

若被告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坐牢半年取代。

(本報唐輝師攝)

40歲被告莫哈末慕尤丁馬木,在面對16項控狀皆認罪,並向法官查茜拉求情,要求降低刑罰和罰款,因為自己沒能力繳付罰款。

據了解,被告於上月27日下午約4時35分,在移民局官員展開的「突襲行動(Ops Serkap)」被捕。

收藏他人護照控16宗罪 外勞坐牢6年兼鞭兩下

莫哈末慕尤丁馬木(右)被判後,在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外等候發落。

收藏他人護照控16宗罪 外勞坐牢6年兼鞭兩下

莫哈末慕尤丁馬木(中)被兩名移民局官員,帶往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提控。

當時,移民局官員先是在新山黃亞福街的建築工地辦公室,找到兩本屬於本他人的護照,接著在被告於黃亞福街的租借單位,找到12本屬於他人的護照,其中3本在抽屜內,另9本在冷風機水槽內。

控狀指被告在上述時段與地點,持有他人的護照,牴觸1966年護照法令12(1)(f)非法擁有他人護照、1963年移民局法令39b條文(濫用簽證),以及牴觸1959/63年移民法令55D(偽造證件)條文,並與1959/63年移民法令56(1A)(a)條文同讀。

法官查茜拉判處被告非法擁有他人護照罪名,坐牢18個月;濫用簽證罪名坐牢2個月;試圖偽造證件罪名坐牢5年、罰款3萬令吉及鞭笞兩下。

此案主控官為諾祖萊妮。

收藏他人護照控16宗罪 外勞坐牢6年兼鞭兩下

莫哈末慕尤丁馬木(右)聽完判決後,在官員帶領下,一臉憂愁步出法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5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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