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安華案只收1000!沙菲宜:納吉給我950萬是幫國陣打官司 -

愛分享| 2018-09-09| 檢舉
沙菲宜從2004年至2006年,為納吉處理了46項選舉上訴案,律師費合計1100萬令吉,但納吉同意支付950萬令吉。-檔案照-

(吉隆坡8日訊)資深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澄清,前首相拿督斯里

納吉所支付的950萬令吉

,並非是要他主控公正黨候任主席拿督斯里安華的第二宗雞 奸案,而是幫國陣處理選舉上訴案。

沙菲宜今日發表6頁的文告時強調,他曾獻議不收費地當安華案的主控官,但最終政府決定給1000令吉。

「我負責處理安華上訴案時,不曾向大馬政府或任何一方要求一分錢。即使那1000令吉,都不是我要求的。」

對於被支付950萬令吉事宜,沙菲宜說,他於2013年9月間會晤納吉,並告訴對方,若納吉能繳清拖欠他的1100萬令吉律師費,就非常好。

據悉,沙菲宜從2004年至2006年,為納吉處理了46項選舉上訴案,律師費合計1100萬令吉。

「不過,納吉同意付950萬令吉律師費,而他也要求我合理化文書工作。

「我同意這方面的安排。在此,我必須強調,我知道納吉負責掌管巫統資金,是很正常的做法。

「我當時不知納吉支付我的律師費,是從何而來。」

本月7日,總檢察署特別任務官員西蒂拉哈尤(Siti Rahayu Mohd Mumazaini)透露,沙菲宜當年負責提控安華第二宗雞 奸案時,獲得納吉支付950萬令吉。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4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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