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商人涉開馬賽地在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逆行釀1死4傷慘禍,其中騎摩哆車被撞的大馬夫妻入稟法庭索賠約55萬(約165萬令吉),經協議後昨獲賠53萬元(約159萬令吉)。
55歲商人林財興涉嫌在2016年12月19日,在朝往大士方向的亞逸拉惹高速公路上逆向行駛,釀1死4傷的恐怖車禍。
夫妻手腳骨折
涉及這起車禍的包括4輛汽車、一輛摩哆車和一輛私人巴士,無辜遭殃的傷者就包括大馬摩哆車騎士鄭子洋(36歲)和坐在后座的妻子曹月嬋(36歲)。
鄭子洋傷勢集中在手部,左手肘、雙手手腕和右手3隻手指骨折;曹月嬋則是左腳骨折。夫妻倆去年入稟高庭起訴林財興,針對醫藥費、收入損失及所承受的痛苦與傷害索賠約55萬元。
馬賽地司機同意承擔責任
林財興起初否認指控,但在去年11月同意為夫妻倆的事故承擔100%責任。
代表夫妻倆的何進才律師館律師萬勝(N.Srinivasan)向新明日報證實,昨天已跟答辯方同意將賠償數額定在53萬元。
林財興的保險公司的代表律師是陳國洸律師事務所的克里斯多福.費南德斯(Christopher Fernandez)。
鄭子洋和曹月嬋分別獲賠38萬元(約114萬令吉)和15萬元(約45萬令吉),根據鄭子洋之前提出的索賠項目,他原本是名叉車司機,月賺3000元(約9000令吉),未來收入估計損失24萬元(72萬令吉),醫藥費已經花了超過3萬元(約9萬令吉),未來估計還需要5萬元(約15萬令吉)的醫藥費和交通費。
與妻分隔兩地
夫回新山經營早餐攤位
騎士如今無法做粗重活,回到新山經營早餐攤位,與妻子分隔兩地,一個多月才見一次面。
之前報道指出,鄭子洋因為這起車禍斷了右手無名指,雖然斷指在現場被尋獲,但因手術可能影響神經線並留下後遺症,他選擇不接回手指。
他受傷後放了一年病假,過後因為工作準證沒獲更新而回到大馬,弟弟2個月前開了個早餐攤位,但他也只能當收銀員。
他今早告訴該報,妻子仍在本地原來的公司工作,但如今跟他分隔兩地,一個多月才見一次面。
「這筆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我們現在也不能做什麼,就看能不能做點小本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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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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