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 侵犯11個月大女嬰的68歲老翁哈欣卡林周二向法庭認罪,被判處12年監禁及打2鞭。
現年68歲的被告是在上午被警方押解至布城兒童性 侵罪案法庭審訊。
被告被控今年8月20日下午4時於莎阿南的住家性 侵犯11個月大的女嬰,將手指放入受害者私 處,以致後者私 處出血紅腫,更有一處2公分長及0.5公分深的傷口,需縫3針,牴觸了刑事法典第377CA條文。
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處不少於5年但不超過30年監禁,以及鞭笞。
事發時,負責看顧女嬰的保姆,也是被告的媳婦外出繳納汽車保險和路稅,要求68歲被告短暫照料,未料被告對女嬰干下惡行。
被告哈欣卡林被判處12年監禁及打2鞭。
事發經過:
11個月大女嬰遭68歲老翁性 侵案,警方已在完成調查報告後上呈副檢察司,並等待後者下一步指示。
莎阿南警區主任巴哈魯丁助理總監向媒體指出警方目前已完成案件調查報告,同時上呈予副檢察司。
「經過調查後,證實除了11個月大的女嬰外,並無其他女嬰深受其害,而嫌犯並無任何犯罪前科。」
他表示女童現時已返家,並由母親親自看顧。
「警方現時仍沿用刑事法典第376(強 姦)條文來提控嫌犯。警方亦有信心成功將嫌犯提控上庭。」
今日是在出席莎阿南警區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主任移交職權儀式後,召開記者會向媒體如是指出。
原任莎阿南警區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主任賴麗萍副警監,被調往武吉安曼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部執掌統計及罪案分析事務後,其崗位將由原任武吉安曼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部(摩哆巡邏組)警官阿曼法伊查副警監。
根據報導,這起案件是於本月21日下午6時15分在雪州莎阿南24區的一間組屋單位內發生。事發時,負責看顧女嬰的保姆出外辦事約30分鐘,留下68歲的家翁與女嬰在家,未料前者竟在期間獸 性大發,對女嬰干下惡行。
女嬰母親是將女嬰帶返家中照顧後,發現其排便出血,帶其到醫院檢查後才意外揭發嫌犯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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