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4日訊)1名國小學生事務副校長,涉及挪用貧窮學生基金及偽造學生家長簽收表格,今日在怡保反貪污法庭,面對24項失信罪名及24項偽造文件罪時,否認有罪,案定10月4日過堂。
怡保反貪污法庭法官英德拉批准被告以2萬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隆茲(46歲),在2013年7月至9月間,在宜力某間國小負責管理貧窮學生基金,但他挪用該筆款項,失信1萬1550令吉,牴觸刑事法典409條文(失信)。
一旦罪成,可面對最監禁不少於2年,不超過20年及鞭笞。
另外,莫哈末隆茲也被控在2013年7月至9月間,在相同地點偽造學生家長簽收表格,牴觸刑事法典第468條文(偽造文件)。
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攝影:曾彩冰

(怡保4日訊)1名國小學生事務副校長,涉及挪用貧窮學生基金及偽造學生家長簽收表格,今日在怡保反貪污法庭,面對24項失信罪名及24項偽造文件罪時,否認有罪,案定10月4日過堂。
怡保反貪污法庭法官英德拉批准被告以2萬4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被告莫哈末隆茲(46歲),在2013年7月至9月間,在宜力某間國小負責管理貧窮學生基金,但他挪用該筆款項,失信1萬1550令吉,牴觸刑事法典409條文(失信)。
一旦罪成,可面對最監禁不少於2年,不超過20年及鞭笞。
另外,莫哈末隆茲也被控在2013年7月至9月間,在相同地點偽造學生家長簽收表格,牴觸刑事法典第468條文(偽造文件)。
一旦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攝影:曾彩冰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4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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