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日訊)工程部長巴魯比安披露,政府推遲調漲白蒲大道及南北大道等數大道收費,減輕了大道使用者的負擔,但代價是累積下來,政府今年需賠償大道特許經營公司5億9793萬令吉。
他指出,若政府維持徵收現有較原有合約闡明價格還低的大道收費,那麼該筆賠償總額還會繼續增加。
他說,根據大道特許經營公司合約,大道收費與大道車流量增加成正比,意即車流量越高,維修費也就繼而增加。
「政府需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IHP),以確保大道收費不給人民帶來負擔。」
巴魯比安日前接受《每日新聞》專訪,受詢及考量到收費大道使用者每年增加,以及廢除收費站存在巨大財政限制的情況下,是否存在調低大道收費的可能性時,如是回應。
他指出,2010年至2017年,大道收費總收益達4200萬令吉,個別年收益是420萬令吉(2010年)、454萬令吉(2011年)、482萬令吉(2012年)、502萬令吉(2013年)、523萬令吉(2014年)、547萬令吉(2015年)、629萬令吉(2016年)及643萬令吉(2017年)。
他說,為了朝向廢除大道及達到緩解交通阻塞,大馬需有高效的公共運輸模式,同時完善大道基建。
他還說,該部正研究政府與大道特許經營公司早前簽署的合約,並相信對方在了解到國家財務狀況後,也會持開放態度。
巴魯比安指出,20%至25%的大道收費站收入用作營運與維修,另有20%至30%用於改善或提升大道、另45%用於償還債務,若有盈餘才會依據公司能力分紅給持股人。
他指出,當中需償還的債務包括銀行貸款及伊斯蘭債券等等。
詢及財政部長林冠英特別官員潘儉偉早前指出,政府一旦決定接管大道收費站,政府所需承擔的金額少於4000億令吉一事,他說,根據首相署表現管理及履行單位(PEMANDU)2010年的數據顯示,若要接管,其數額是為3833億令吉。
但他說,考量到數條在2010年後才竣工啟用的大道,如檳城二橋、吉隆坡-瓜拉雪蘭莪大道(LATAR)、第二東海岸大道,預計該數額將增加到4000億令吉。
「無論如何,工程部與財政部,針對潘儉偉在這方面的計算及機制方面的討論並沒有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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