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牴觸銷售稅法令 達門檻沒註冊罰3萬 

嚴懲牴觸銷售稅法令 達門檻沒註冊罰3萬 

酒店、民宿內擺放的飲料、零食、水果、酒精等都須徵收服務稅。(照片取自網絡)

繼上篇提到銷售及服務稅(SST)與消費稅(GST)的分別、徵稅計算法、SST所涵蓋範圍及行業和註冊商家須注意的事項後,這一期《南洋商報》繼續查探SST 最新消息,及讓稅務顧問引領您更深入了解SST服務稅。

《南洋商報》探悉,2018 年銷售稅法令(Sales Tax Bill)闡明,若達門檻卻沒有進行銷售稅註冊的商家,可面對最高罰款達3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若年營業額已達銷售稅註冊門檻數額而未進行註冊的商家、抑或在無需徵收銷售稅的商品上徵稅,都會牴觸上述條例。

內陸稅收局總監有權力決定罰款的總額,以及所需繳付的銷售稅總額。

隨著銷售及服務稅(SST)篤定在9月1日實行後,內陸稅收局亦開始陸續公布及更新相關銷售稅及服務稅的資訊,商家受促時刻關注內陸稅收局官網的最新資訊。

酒店零食飲料征服務稅

與此同時,稅務顧問陳漍瑋接受《南洋商報》訪問時提醒商家,2018 年9月1日起,所有總營業額達50萬令吉的酒店(包括民宿、Airbnb、Agoda等),以及總營業額達100萬令吉的餐廳等,都必須徵收服務稅。

他也提醒,「所有在酒店、民宿內所擺放的飲料、零食、水果、酒精等,都必須徵收服務稅。」

他說,依據1975年開始實行至2015年3月的舊有服務稅所規定,凡是多於25間客房的酒店(或酒店裡的餐廳)、或少於25間客房酒店裡的餐廳(而總營業額達30萬令吉)、或酒店外的餐廳(而總營業額達到30萬令吉)都需徵收服務稅6%。

「在新的服務稅下,總營業額達50萬令吉的夜店、或高爾夫球俱樂部都必須徵收服務稅。

「而原本達到30萬令吉總營業額的私人醫院(僅病房和食物收費)需徵稅,如今已豁免。」

27行業須徵稅

舊有服務稅的行業徵收列表里,多個行業都沒有指定總營業額的規定,反之新服務稅則清楚列明27個行業中,一旦達到50 萬令吉的總營業額(餐飲業是100萬令吉),都一律需徵稅。

陳漍瑋指出,凡是指定行業的業務是在國外進行交易,而交易中所得的營業額,是不計算在服務稅規定的總營業額50萬令吉內。這些行業包括:律師、專業工程師、公共會計師、測量師、估價師、地產經紀、建築師及管理服務。他解釋,出口服務是無需徵收服務稅的。

裝電錶免服務稅

很多人都混淆,以為凡是使用國能電源的任何服務,都需要徵收服務稅6%,其實這說法是錯誤的。

陳漍瑋指出,列表已闡明,凡是使用超過600千瓦時的國能電源,才會被徵收服務稅。惟,如果使用國能其他服務,比如裝置電錶服務,則不需徵收服務稅。

他指出,27行業的列表當中,電源使用、賭博行業、工藝科技服務(包括電腦服務)及國內航班,都是新列入徵稅列表的4個行業。

很多人都對6%服務稅(Service Tax)及10%服務費(Service Charge)感到混淆,陳漍瑋解釋,服務費是屬於一種「賞錢」(Tips),商家向客戶徵收的服務費,是需要分給員工的。

他表示,商家可同時徵收服務稅之餘,也徵收服務費,但商家必須在店面預先列明,有徵收上述2項費用,而消費者可選擇是否要光顧。他說,服務費是可有可無的,由商家決定是否要徵收。惟,商家收取的服務費,是不需要被徵收6%服務稅的。

他指出,酒店所徵收的旅遊稅或古蹟遺產稅,同樣是無需被徵收服務稅的。

他舉例,當我們到餐館消費1000令吉,外加10%服務費,總共1100令吉。而6%服務稅是依據這1000令吉的收據來計算及徵收。

消費稅商家自動註冊SST

任何符合徵收SST 資格的服務供應者須在9月1日前向該局總監註冊,早前已在消費稅下註冊的商家,已被自動註冊。

商家顧前之餘也別忘後,SST 9月1日開跑後,註冊消費稅的商家,必須在120天內呈交最後一份消費稅報表(GST-03),以申索進項稅(Input Tax Credit),這120天是從9月1日開始至12月29日。

無論如何,SST開始實行,並不代表GST的文件,可以棄之不理。

問與答:

問:需要撤銷GST註冊嗎?

答:不需要。將會自動撤銷。

問:收到15/8/2018至14/9/2018的電費單 – 1/9/2018至14/9/2018的部分需要徵收服務稅嗎?

答:需要。

問:在8/8/2018購買及支付飛機票,而該飛機票的航班日期是落在2/9/2018 – 需要徵收服務費嗎?

答:需要。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4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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