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免繳SST 註冊保險代理佣金免徵稅

(吉隆坡23日訊)關稅局公布銷售與服務稅制下的保險與伊斯蘭保險徵稅指南,保險與伊斯蘭保險公司的徵稅門檻是50萬令吉;保險公司或伊保險公司是在收到保客繳付費用後徵稅。

根據指南,被征6%服務稅的保險服務,包括伊斯蘭基金、普通保險(醫療保險、貨物或乘客承保,包括境外保險、從馬來西亞出口到其他國家,或從境外入口到馬來西亞的保險除外)。

指南指出,在盈虧分攤制(al-Mudharabah)下, 從伊斯蘭基金扣除的費用,例如投資表現費用與盈餘行政費,不會被徵稅;投資收入與費用將會存入伊保險運作基金。

「伊保險公司從投保人戶頭扣除的代理人(wakalah)費用,以支付股東基金的款項,不會徵稅。」

此外,各種壽險或伊斯蘭家庭保險,不會征服務稅。

指南說,重新投保壽險、伊斯蘭家庭保險、普險或伊斯蘭普險,不會征服務稅。

至於在大馬壽險公會或大馬普險公會下註冊的保險或伊保代理,並非提供可徵稅的服務,因此,他們的佣金不會被征服務稅。

「保險或伊保代理為客戶提供諮詢服務,他們的佣金或代理費不會被徵稅。」

不過,伊斯蘭保險產品的諮詢服務,將會徵稅。

此外,關稅局的廣告服務徵稅指南指出,在報紙、雜誌、巴士車身、德士車身、巴士候車亭、廣告牌、數碼告示板、電視或電台、網上打廣告,以及通過手機簡訊或多媒簡訊方式打廣告,都會被征6%服務稅,在馬來西亞以外打廣告除外。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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