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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
被徵收銷售稅
的領域和詳情
這些也要徴收銷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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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2日訊)關稅局官網今晚再更新被徵收銷售稅的領域和詳情,包括電器、食品和飲料、郵寄服務,其中礦泉水更是需徵收10%銷售稅。

根據該份清單,從9月1日起,大部分飲料如汽水、盒裝飲料以及礦泉水、酒精類飲品一律被徵收10%銷售稅;至於水果類方面,大部分水果被豁免銷售稅,但水果加工品如芒果乾、冷凍榴槤和冷凍山竹則將被徵收5%銷售稅。
除此之外,大部分魚類、蔬菜類以及所有蛋類食品被豁免銷售稅,除了一些經加工的罐頭食品則被徵收5%或10%的銷售稅不等。
在電器用品方面,日常家庭電器和電子產品多徵收10%銷售稅,徵收10%銷售稅的家庭電器包括1.0至2.5馬力的冷氣機、電風扇、洗衣機、冰箱、電視機、數位相機、耳機和擴音器等。
至於全民幾乎人手一機的手機,以及電子菸也需徵收10%銷售稅。
徵收服務稅項目/徵收門檻(令吉)
酒店、旅館、住宿、服務式公寓、民宿或類似住宿供應/50萬
酒店內餐館/100萬令吉
夜店、夜總會、舞廳,歌舞表演、啤酒屋、保健中心、按摩院或類似場所/50萬
保險(普通和伊斯蘭保險),除了醫療保險、境外保險、承保出口貨物、境外服務或大馬外投資保險/50萬
電信服務和收費電視/50萬
律師服務,包括伊斯蘭法律師/50萬
會計、稽查、簿記、諮詢或其他專業服務/50萬令吉
工程諮詢及相關專業服務/50萬令吉
泊車服務/50萬令吉
郵寄服務(例如快遞服務)/50萬
汽車租賃/50萬令吉
博彩業如萬字、賭場、俱樂部、彩票和賽馬/50萬
電力供應/50萬
航空業,僅限國內航空服務,不包括內陸鄉區航線/50萬
資訊科技服務/50萬令吉
圖:網際網路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4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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