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去年轟動全國的華聯花園「拿汀女商人槍殺案」,被控謀殺和教唆殺人罪名的6名男子和1名女子,高庭於周五(17日)判處他們表罪不成立,當庭釋放。

(吉隆坡17日訊)女地產商拿汀王秀玲遭槍殺一案,高庭今日宣判7名涉嫌教唆及謀殺王秀玲的男女表罪不成立,當庭獲釋。
法官拿督阿茲曼基於辯方成功挑起合理疑點,作出上述的裁決。
7名被告是在去年7月29日被控上推事庭,其中陳國良(譯音,55歲)、陳元明(42歲,譯音)、劉麗珍(47歲,譯音)、印裔男子斯里卡納峇帝(35歲)及沙迪亞拉(30歲),被指於去年7月6日下午2時至2時30分之間,教唆兩名印裔男子帕卡納峇帝及威占德蘭謀殺王秀玲(32歲)。

他們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教唆/串謀),並與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同讀。
另外,26歲的帕卡納峇帝及威占德蘭(30歲)則被控在上述時間及地點謀殺王秀玲,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凡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或第302條文者,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是死刑。
這起槍殺案於開齋節首日,即去年7月6日下午2時許發生在舊巴生路華聯花園。

死者王秀玲與5名子女及一名女傭在現場附近餐館用餐後開車離開時,遭2名同乘一輛摩哆車的印裔男子連開6槍,其中一槍射中頸部當場斃命,而同車的8歲女兒也被射中腹部重傷。
目擊者看到2名槍手共乘一輛摩哆車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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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www.sinchew.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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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間 2017-11-17 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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