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連鎖快餐店食物 SST時期更貴

(北海9日訊)9月1日落實銷售與服務稅(SST)後,跨國連鎖快餐店食物價格比消費稅(GST)時期更貴!

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公會會長拿督江華強說,跨國連鎖快餐店或嘛嘛店集團,通常以中央廚房模式作業,此模式被定義為製造商,是課稅項目之一;中央廚房自行吸納10%稅務後,必將額外成本轉嫁連鎖店。

「年營業額超過100萬令吉的連鎖店必須繳付6%服務稅,如此一來,消費者將間接及直接承擔16%的稅務;不僅如此,若有關連鎖店還附加服務費,付出的代價就更高。」

跨國連鎖快餐店食物 SST時期更貴

江華強(左5)出席威省中小型企業公會與關稅局聯辦的全國首場SST說明會。

跨國連鎖快餐店食物 SST時期更貴

現場有500名中小型企業業者出席聆聽。

江華強出席威省中小型企業公會與關稅局聯辦的全國首場SST說明會主持開幕後,向記者這麼透露。

他坦言,在SST新稅制下,並非所有物品價格都維持在消費稅年代,或更低於消費稅的年代,連鎖快餐店和嘛嘛店就是其中一個例子。但至少在SST稅制下,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建築材料等,都豁免徵稅,比SST 1.0的年代和GST的年代更好。

被詢及SST 2.0和SST 1.0的分別時,江華強說,SST 2.0比1.0的機制完善,同時,當局也會以過去3年的帳目作為參考,避免漏稅。

但他也有隱憂的說,若SST法案最終於本月27日在國會通過,而距離9月1日的執行期,只有短短3天,商家恐怕沒有足夠時間作出調整,他建議政府延遲執行一至兩個月。

為讓全馬業者掌握SST的資訊,大馬中小型企業公會將連同關稅局在全國各地舉辦說明會;首站在詩布朗再也分局舉辦的說明會約500人出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3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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