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 ] 王老吉商標糾紛案 「加多寶」賠「廣藥」86億

[ 中國 ] 王老吉商標糾紛案 「加多寶」賠「廣藥」86億

(廣州28日綜合電)中國廣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廣藥集團」)旗下的涼茶品牌「王老吉」,與競爭對手加多寶集團的商業糾紛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判決,加多寶集團相關6家公司,需賠償「廣藥集團」相關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人民幣(約8億5953萬令吉)。

這一金額創下了加多寶與王老吉諸多商業糾紛中最高的賠償紀錄。加多寶方面則在其官網發表聲明,稱加多寶不服一審判決將提起上訴。

上市公司白雲山周五(27日)公告稱,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於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共6家公司,賠償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4.41億元人民幣;案件受理費1469.3萬元人民幣,由原告和被告各負擔一半。

賠付的14.41億元,為加多寶集團涉案主體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害「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的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其中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為賠償主體,剩餘5家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公告表示,本次判決對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不會產生影響。

此外,高院駁回了「廣藥集團」其他訴訟請求。

2010年,廣藥集團授予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的「王老吉」商標租賃權和「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到期。雙方有關商標之爭的矛盾就此爆發。2012年5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鴻道集團從2010年5月3日起,無權再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隨後就展開了為期數年的涼茶大戰。2012年7月,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

商標之爭原本到此可以結束,誰知到了2014年,廣藥集團突然決定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稱包括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內的六家加多寶系公司侵害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億元。2015年2月,廣藥集團又將10億元索賠金額變更為29億元。

隨後六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10億元;反訴訴訟費由廣藥集團負擔。不過,廣東高院對這一反訴請求未予受理,加多寶隨後向最高法院上訴。2015年11月9日,廣東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提出反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7月,廣東高院就廣藥集團與六家加多寶公司的「王老吉」商標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6家加多寶公司敗訴,賠償廣藥集團14.41億元。

文:新浪財經網、台灣聯合新聞網、羊城晚報、每日經濟新聞

圖:中新社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3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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