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5日訊)5名馬航MH370客機乘客家屬向高庭入稟司法檢討申請,以便高庭推翻前朝政府援引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將有關案件的數項文件列為機密文件的決定。
這些文件都是有關MH370客機的攝錄或通信記錄、大馬和新加坡、泰國及印尼的協議信函、相關機構的會議記錄、內部備忘錄、搜救MH370報告書及解剖報告等。
5名申請人昨晚把交通部長、交通部秘書長和大馬政府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其中2名起訴人陳維宏(18歲,譯音)及陳維傑(16歲,譯音),是2名馬航MH370乘客陳亞明(46歲)、妻子莊秀玲(45歲)的兒子。
另3名申請人是陳亞明雙親陳漢坤(87歲)和賴秋蓮(85歲),及莊秀玲台灣籍母親莊虹珍(78歲)。
5人向法庭申請庭令,以便答辯人公開這些文件,並宣誓指申請人有權獲得有關文件,不應在官方機密法令下列為機密文件,以及法庭認為合適的其他諭令。
起訴人也稱,政府將所有文件列為官方機密文件的決定不合理,答辯人也沒有考慮到MH370客機乘客家屬及公眾利益。
民航局總監拿督斯里阿茲哈魯丁在2015年1月宣布,MH370客機失聯案在國際航空條規下被列為一宗事故,機上23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被認為已全數罹難。
馬航航班MH370一架波音777-200ER型飛機,2014年3月8日凌晨飛往北京途中失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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