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機制簡單 有利商家現金流動

(居鑾19日訊)馬來西亞中華總商會中小企業及人力資源發展兼稅務組主任孔令龍讚揚,銷售和服務稅2.0(SST)建議內容中的征稅機制簡單直接,將有利中小型企業現金流動及降低經商成本,只要商家正確消化關稅局新條例,將不會重演2014年4月1日實施消費稅時期引起的「情緒性通脹」。

他表示,為方便稅收局及商家,現有的消費稅註冊商家將自動註冊在新稅收機制下,只有不從事進口或製造業領域,目前又已經註冊消費稅的商家,需要各別向稅收局提出豁免。

「上述方式方便商家自動註冊,無需像之前消費稅時代各別申請註冊成為消費稅,加上稅收局統一劃分年營業額50令吉的商家才需要註冊,指示非常清楚明了,方便國內的中小型企業。」

關稅局網站今日正式公布替代消費稅的銷售和服務稅2.0(SST)建議內容。稅務專家孔令龍接受《東方日報》訪問時,對於上述新稅務及其影響層面,作出上述回應。

減輕經商成本

他說,銷售和服務稅(SST)沒有銷項稅(OUTPUTTAX)、進項稅(INPUTTAX),因此,註冊商家無需等待稅收局處理退稅,這樣一來,將大大改善國內中小型企業的現金流動,為減輕經商成本帶來利好因素。

「我國有80%以上的商家屬於中小型企業(年營業額在50萬到500萬令吉之間),改善現金流動對這些商家的幫助非常大;此外,會計、行政成本也會因此縮減,這對整個經商環境乃至消費市場,都會是一件好事。」

孔令龍表示,對比過去的服務稅條例,本次的服務稅架構顯得清楚得多,其中,最明顯的改革就是統一年營業額50萬令吉的商家才需要繳交服務稅。

他舉例,在舊有的服務稅架構,停車場年營業額超過15萬令吉需要繳付服務稅,酒店客房少於25間房間的餐廳無需繳付服務稅,大型酒樓年營業額多於300萬令吉才需要繳付服務稅等,顯得非常複雜,新機制正是改善了收稅複雜且標準不一的弊端。「這項改革也便利一些小型服務行業,例如會計、審計、估價、法律咨詢服務等,新機制也確認,但凡年營業額50萬令吉以下的小型事務所,都無需繳付服務稅。」

他強調,總的來說,銷售和服務稅2.0(SST)的豁免範圍來得更為廣泛,只要商家清楚消化關稅局的指示,理應不會讓消費稅時期的「情緒性通脹」重演,導致國內嚴重通貨膨脹。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2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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