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認為以特委法官方式,在達法定退休年後仍擔任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勞勿斯及上訴庭主席朱基菲里,不應拖延至7月31日才卸下法官袍,持這類想法的人認為這兩人以走後門方式,不能繼續留任司法宮,應馬上走人。
理性一點又想維護法治者,認為希盟政府作為三權分立的行政權不應插手司法,應讓律師公會挑戰2人委任合法性的案件繼續在法庭審訊,否則2人以離職方式離開,還在審訊中的案件就變得純屬學術、無實際意義了。
個人很遺憾特委法官爭議要以這樣的方式落幕,問題的根源在於聯邦憲法規定法官一旦滿66歲,就要退休,這限期最多可延長一次,為期半年,也就是說,一名法官達66歲又6個月後,一定要離開裁判桌。
1951年2月4日出生的勞勿斯,在去年4月1日坐上司法宮第一把交椅時,距離其8月3日退休日(66歲又6個月)只有短短4個月,相比之下,其前任阿里芬則從2011年9月開始掌權逾5年,才交出領導棒子。
4個月時間能做什麼呢?只能舉辦上任歡迎儀式,不久後又要舉辦歡送會了,因此勞勿斯想要續任3年做些事情的心態可以理解,同理也適用在朱基菲里身上。
勞勿斯上任後曾對記者表示,要加速處理刑事案件積壓問題,也要將電子拍賣法庭推廣至半島各州,這樣的做法延續了2009年開始推動的司法改革,司法宮近年增設法官審理積壓案件、推動電子法庭等,目前已看到一些成績,至少在審案效率方面已有所提升,只是司法公正方面還要加把勁。
勞勿斯及朱基菲里在希盟政府上台後,選擇以辭職方式下台,也許可避免難堪,但真正的問題,法官66歲又6個月要退休的問題,並沒有解決。

查閱各聯邦法官履歷,司法宮的難題才要開始,作為我國最高層級法庭的聯邦法院,目前共有16名法官,除了在8月1日即將出現2個空缺外,另2名高庭領導人即馬來亞大法官阿末馬洛和東馬大法官察馬拉尊,分別將在明年5月和今年10月滿66歲。
其中最資深的里察馬拉尊出席最新一輪內閣部長宣誓儀式,讓外界預測他將是大法官人選,即便他打破東馬人和非穆斯林無法出任最高職的不成文規定,也只能當一位短期領導人。
剩餘12名沒擔任官職的聯邦法院法官,其中一人是已退休的特委法官陳國華,另外11人有數人將在今、明年陸續退休。
全國高庭以上法官人數僅逾百人,和百萬公務員相比簡直是稀有,我國如果無法效仿美國采法官終身制,至少也應認真考慮修憲,將法官退休年齡延長至70歲。
首相馬哈迪93歲能再度拜相,司法宮也應該留下有能力、有體力的法官,繼續為我國司法貢獻。
文//盧慧菁
文章來源: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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