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於昨日(3日)被捕並在今日於吉隆玻地庭面控,納吉皆否認4項指控並要求保外候審。
納吉在地庭被控4項控狀,包括了(1)涉27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罪;(2)涉5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罪;(3)涉10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罪,以及(4)涉4200萬令吉的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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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不管以上任何一條罪成,納吉都需監禁不超過20年。
隨後以總檢察長湯姆斯領軍的11人檢方團建議讓納吉以400萬令吉及兩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納吉必須交出其國際護照,禁止被踏出大馬一步。
對此由丹斯裡沙菲宜阿都拉領軍的納吉代表律師團要求高庭降低保釋金並透露納吉兩位兒子也將成為其擔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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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納吉長子莫哈末尼查和妻子諾努莎米拉、次子莫哈末納茲夫丁、幼子季平、女兒諾麗雅娜和丈夫即哈薩克斯坦籍總統侄子達尼統統都現身法庭支持老爸,唯獨有偶就是沒看到親親好老婆大人羅斯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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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消息透露,羅斯瑪在納吉被捕後去向不明,並於昨晚午夜時分乘坐一輛白色休旅車離開私邸,後面尾隨著一輛黑色車子。當時羅斯瑪的座車上有另外四人,但不清楚他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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