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mah在哪裡? 前首相納吉被控4項罪狀! 家人都來了, 獨欠他夫人…

圖/bharian
前首相變罪犯!納吉被控3項失信和1項收賄控狀,涉及金額高達8400萬令吉,在稍後轉入高庭時,向法官表示否認4項控狀。
納吉在地庭被控4項控狀,包括了
納吉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在位於吉隆玻拉惹朱蘭路的大馬伊斯蘭銀行,作為一名公務員和政府代理,即首相和財政部長,以及受委託掌管SRC所屬40億令吉的SRC國際有限公司的顧問身分,失信2700萬令吉,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在這條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對不少過2年或不超過20年監禁,和鞭笞,也可以被罰款。
納吉在2014年12月24日至29日,在位於吉隆玻拉惹朱蘭路的大馬伊斯蘭銀行,作為一名公務員和政府代理,即首相和財政部長,以及受委託掌管SRC所屬40億令吉的SRC國際有限公司的顧問身份,失信500萬令吉,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在這條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對不少過2年或不超過20年監禁,和鞭笞,也可以被罰款。
納吉在2015年2月10日至3月2日,在位於吉隆玻拉惹朱蘭路的大馬伊斯蘭銀行,作為一名公務員和政府代理,即首相和財政部長,以及受委託掌管SRC所屬40億令吉的SRC國際有限公司的顧問身份,失信1000萬令吉,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對不少過2年或不超過20年監禁,和鞭笞,也可以被罰款。
指納吉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2年2月8日期間,在布城首相辦公廳,作為一名公職官員,即首相和財政部長,利用本身職位,在參與或涉及政府決定為SRC提供擔保,以讓退休基金局,為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提供40億令吉貸款時,為自己收取4200萬令吉賄賂。他因此被指牴觸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並可以相同法令第24條文下被治罪。一旦罪成,最高刑罰是不超過20年監禁、或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高。
納吉家人都來了 獨欠夫人羅絲瑪
今早,納吉長子莫哈末尼查和妻子諾努莎米拉及次子莫哈末納茲夫丁先到法庭。過後,納吉幼子季平、納吉女兒諾麗雅娜和丈夫即哈薩克籍總統侄子達尼也陸續到來,但卻不見納吉夫人羅斯瑪的身影。過後,大夥兒同坐在法庭觀眾席的第二排左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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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其夫人羅斯瑪於淩晨12點05分,乘坐由司機載送的轎車出外,離開私邸。媒體並不知道羅斯瑪深夜去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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