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 洗錢 或反貪法令 罪成最高監20年或打鞭

Ctw| 2018-07-03| 檢舉

失信 洗錢 或反貪法令 罪成最高監20年或打鞭

失信 洗錢 或反貪法令 罪成最高監20年或打鞭
失信 洗錢 或反貪法令 罪成最高監20年或打鞭

(吉隆坡3日訊)根據反貪會消息,前首相納吉明日可能會在刑事失信(CBT)、洗黑錢和貪污罪等罪名下被控。

反貪會消息向「當今大馬」說,當局可能會以刑事法典第409條文(刑事失信)與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下提控納吉。

消息稱,納吉也可能在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融資法令下被控。警方目前正以這條法令調查納吉。在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第4(1)(b)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賄款的5倍,視何者為高。

若納吉在刑事失信罪下提控,一旦罪成,將面對2至20年監禁、鞭刑及罰款。

而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則闡明濫用公職以滿足個人或家人利益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以及罰款不超過涉及數額的5倍。

(吉隆坡3日訊)反貪會出手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午在大使路的住家被捕;他將在明早被控上法庭。

一馬發展公司(1MDB)調查特工隊證實逮捕納吉,以展開檢控行動。

由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反貪污委員會首席專員拿督斯里蘇克里、前首席專員丹斯里阿布卡欣及武吉阿曼政治局前副總監拿督阿都哈密組成的特工隊發文告指出,納吉是因為SRC國際有限公司相關的案件,在下午2時35分,在納吉大使路住家被捕。

「納吉將在7月4日(明天)早上8時30分,在吉隆坡法庭被面控。」

至於在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和納吉住家大批財物案中也被視為重要人物的納吉夫人拿汀斯里羅絲瑪,則暫時沒有遭到逮捕。

納吉在509大選失利後,便被移民局禁止出國,隨後警方也在其住家外長期駐守,並一度進入其位於大使路的住家、位於市中心的公寓單位,以及布城的「安全屋」內大事搜查,並充公了市值總值約12億令吉的現款、珠寶、金飾及名錶。

反貪會在5月22日和24日兩度傳召納吉到反貪會錄取口供,而其夫人羅絲瑪則在上月5日被傳召。

《紐約時報》週三在首相辦公室專訪首相敦馬哈迪時,他也證實,政府已掌握足夠證據,以提控納吉夫婦。

據悉,納吉或會在反洗黑錢及挪用資產罪名下被控。

失信 洗錢 或反貪法令 罪成最高監20年或打鞭

反貪會在下午3時,前往納吉位於大使路的住家,逮捕納吉。(翻攝「透視大馬」) 據稱納吉是坐上這輛紅色汽車,前往反貪會。(翻攝「透視大馬」)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2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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