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涉挪用1500萬鉅款,人民銀行前主席及董事經理 判無罪~~反貪會為何撤消控狀??? 是不是納吉的人在搞鬼???

yuyi| 2018-06-25| 檢舉

(吉隆坡25日訊)2年前涉嫌「收1500萬令吉卻沒為首相出書」一案,被控教唆罪和失信罪的人民銀行前主席丹斯里阿都阿茲和前董事經理拿督慕斯達法阿都拉薩,今日遭地庭宣判無罪釋放。

法官馬蒂哈是在反貪污委員會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告知撤銷2人控狀後,宣判50歲的慕斯達法和67歲的阿都阿茲無罪。

他們2人是在2016年9月7日被控上庭,阿都阿茲是被控於同年3月11日,在位於吉隆坡的人民銀行教唆其董事經理拿督慕斯達法,挪用一筆多達1499萬1283令吉20仙的銀行集團市場行銷撥款,共同犯下失信刑事行為,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並在409條文下同讀。

阿都阿茲是在2016年8月30日下午1時15分,被傳召到反貪會問話後遭逮捕;反貪會申請延扣長達7天,直到9月5日才獲得口頭保釋出外,涉案的董事經理也遭到逮捕。他除了涉嫌出書案,也涉嫌透過提升銀行系統斂財。

丹斯里阿都阿茲(右2)原本被控教唆罪和失信罪。 (檔案照)

拿督慕斯達法阿都拉薩(中)週一獲判無罪。(檔案照)

(吉隆坡25日訊)2年前涉嫌「收1500萬令吉卻沒為首相出書」一案,被控教唆罪和失信罪的人民銀行前主席丹斯里阿都阿茲和前董事經理拿督慕斯達法阿都拉薩,今日遭地庭宣判無罪釋放。

法官馬蒂哈是在反貪污委員會主控官阿夫再尼占告知撤銷2人控狀後,宣判50歲的慕斯達法和67歲的阿都阿茲無罪。

他們2人是在2016年9月7日被控上庭,阿都阿茲是被控於同年3月11日,在位於吉隆坡的人民銀行教唆其董事經理拿督慕斯達法,挪用一筆多達1499萬1283令吉20仙的銀行集團市場行銷撥款,共同犯下失信刑事行為,因而抵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並在409條文下同讀。

阿都阿茲是在2016年8月30日下午1時15分,被傳召到反貪會問話後遭逮捕;反貪會申請延扣長達7天,直到9月5日才獲得口頭保釋出外,涉案的董事經理也遭到逮捕。他除了涉嫌出書案,也涉嫌透過提升銀行系統斂財。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91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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