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潛逃,內政部長慕尤丁要求警方追捕嘉瑪,甚至會尋求印尼警方的合作,以把嘉瑪逮捕歸案。
慕尤丁今晚在加影監獄清真寺出席開齋活動後,受詢時也拒絕向嘉瑪提供保護。
「什麼保護?他知道自己犯了事還潛逃。」
命總警長加緊追捕
根據慕尤丁,他已要求全國總警長弗茲,務必緝捕嘉瑪歸案。
「我要求總警長追捕他。我們聽說他在印尼,所以我們需要請求當地警方合作,以便追捕並把他帶回來。」
「無論是什麼罪,我交由警方依法採取行動。」
嘉瑪保釋途中潛逃

上周二(22日),雪州總警長瑪茲蘭證實,警方援引《1960年軍火法令》(1960Arms Act )第34條文逮捕並拘留嘉瑪,以調查不當亮槍案。
接著到了周五(25日),嘉瑪因為去年10月的「爆樽抗議」案,於安邦公主專科醫院內在《刑事法典》第290條文妨害公眾安寧罪名下被控。
他當時因為背傷在那裡接受治療,隨後遭警方逮捕和原地扣留。
雖然推事拉惹諾阿蒂拉(Raja Noor Adilla RajaMahyaldin)當時允許嘉瑪以3000令吉保釋候審,但嘉瑪卻在保釋程序中途離開醫院潛逃。
之後,嘉瑪兩度發布音頻否認潛逃,更表明昨天會到雪蘭莪安邦警區總部報到,惟他最終沒有現身警局。
同一天,他向媒體發布一支在油棕園錄製的視頻,控訴自己如同公正黨實權領袖安華在1990年代末受政府當局迫害一樣。他更要求慕尤丁出面擔保,當局在他自首後不會以暴力對待。
根據雪州警方,嘉瑪總共捲入9宗案,除了之前已在安邦醫院被控的3宗案,還有6宗案件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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