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下令通緝嘉瑪,請印尼警方協助追捕

隨著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潛逃,內政部長慕尤丁要求警方追捕嘉瑪,甚至會尋求印尼警方的合作,以把嘉瑪逮捕歸案。
慕尤丁今晚在加影監獄清真寺出席開齋活動後,受詢時也拒絕向嘉瑪提供保護。
警方申請逮捕令,加緊通緝嘉瑪
隨著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未向警方自首,警方將申請逮捕令,以通緝嘉瑪。
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毀諾未在今午向警方自首,反而錄製視頻,控訴自己陷入「安華」1990年代末葉受當局迫害的處境。
嘉瑪在視頻批評警方近日以多宗案件為由,不斷拘捕他。
「我認為,我現在遭遇的事情,就像(首相)馬哈迪從前壓迫、虐待安華及他的友人那樣。我不是罪犯,但是我現在卻受到罪犯和暴徒般的對待。」
這支長達7分鐘的視頻中,嘉瑪頭戴鴨舌帽,站立在一座地點不明的油棕園內。
嘉瑪更要求內政部長慕尤丁出面擔保,當局在他自首後不會以暴力對待。
「我也要促請內政部長慕尤丁,保證身為政治領袖及社運領袖的我,(確保我)不會受到虐待或殘暴攻擊。」
否認欲逃避法律審判
嘉瑪表示,他不是要逃避法律審判,而是擔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才會毀諾沒有在今午現身警局自首。
「我並不是要躲避(當局)執法,只是我現在進入黑名單,淪為警方特別安全行動的對象。」
「警方突襲我的住處、我的辦公室以及多個地點,直到昨晚,我都在擔心警方突襲我的房子,還有我母親及朋友的家。」
「雖然我已承諾(要到警局),但這些(事情)讓我畏懼到警局(自首)。」
亮槍照片乃合成虛構
此外,嘉瑪在視頻中表示,他如今背負至少9宗刑案,更為自己辯駁,否認不當亮槍、爆樽破壞安寧,以及闖入賭場的罪名。
針對不當亮槍案,嘉瑪聲稱,網絡所流傳的照片是合成虛構的——在這張照片中,一名貌似嘉瑪而赤裸著上身的男子高舉一名嬰孩,而其腰間插著一支手槍。
「我要否認這個指控。那張照片是經過合成和編輯的,頭是一個人,身體是另一個人。這項案件導致我被拘留在安邦公主醫院3天。」
嘉瑪也澄清,他到雪州政府大廈大門外,用鐵錘擊碎酒瓶的行為,乃是表達政治訴求的手段;而他闖入賭場,是為了凸顯雪州有太多賭場了。
「我是為了伸張正義」
「我所做的事情只是因為政治。我不是罪犯,不是恐怖分子,也不是暴徒。我是一名政治領袖,我是一個想要為社會伸張(正義)的領袖。」
上周二(22日),雪州總警長瑪茲蘭證實,警方援引 《1960年軍火法令》(1960 Arms Act )第34條文逮捕並拘留嘉瑪;這項條文跟酒醉或失序時亮槍有關。
接著,嘉瑪因為去年10月的「爆樽」案,上周五(25日)於安邦公主專科醫院內,在《刑事法典》第290條文妨害公眾安寧罪名下被提控。
他當時因為背傷在那裡接受治療,隨後遭警方逮捕和原地扣留。
雖然推事拉惹諾阿蒂拉(Raja Noor Adilla Raja Mahyaldin)當時允許嘉瑪以3000元保釋候審,但後者卻在保釋程序中途離開醫院,涉嫌潛逃。
嘉瑪昨天再次通過音頻否認潛逃,更表明今天會到雪蘭莪安邦警區總部報到,並召開記者會澄清相關的問題,惟他最終沒有現身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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