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要求嘉瑪自首
2018年5月28日中午11點39分
(更新:2018年5月28日中午11點47分)
雖然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昨天現「聲」否認潛逃,但警方依然要求他現身自首,處理擅自離開扣留的善後問題。
《星報》報道,雪州總警長瑪茲蘭(Mazlan Mansor)不願置評,倘若嘉瑪不自首,警方究竟會如何對付他。
「你來自首,以解決一些還沒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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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報》報道,嘉瑪在雪州安邦住處目前只有保安人員,並無車輛,屋內似乎空蕩無人,而適耕莊住家亦是如此。
發音頻稱未潛逃
無論如何,嘉瑪昨日發出音頻,宣稱他並未潛逃。
「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了,因為我的延扣令結束了,也獲得保釋……我不知原來在完成保釋前,我必須簽署一些文件。」
他宣稱,自己只是到朝聖基金局提款,以繳付保釋金,並不知警方事後通緝他,也無意潛逃。
「我匆匆離開,因為我擔心(朝聖基金局)在我抵達之前關閉了……由於健康狀況,我現在正在休息。我很快會全力配合警方。」
表演爆樽戲惹禍
嘉瑪今年48歲。他在去年10月5日上午11點左右在數名紅衫軍陪伴下,在雪州政府大廈前砸爆一箱箱啤酒,抗議啤酒節在雪州獲得綠燈。
上周五(25日),他在刑事法典第290條文下,被控妨害公眾安寧罪名,在安邦公主專科醫院面控。
不過,他在未完成正式的保釋手續之下,即在當天下午3點半開始不知所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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