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9日訊)馬來西亞籍維修工程師因顱內腦動脈瘤爆裂,腦出血死在公司的廁所內,僱主和保險公司卻指事件並非工傷意外而拒賠,助理勞工總監審理家屬的索賠案,裁定家屬可得20萬4000新元(約61萬2000令吉)賠償。
2016年3月3日,下午約2時15分,馬來西亞籍的舒巴拉奧(40歲)身穿制服,被發現昏坐馬桶上,全身冰冷已無脈搏,下午約3時證實死亡。他的妻子阿努蕾塔(41歲)聯絡不上丈夫,打去公司詢問才得知噩耗。她懷有3個月身孕,遺腹子如今一歲多。
人力部雖估算家屬可獲20萬4000新元的最高額賠償,但僱主和美國國際集團(AIG)亞太保險卻指事件並非工傷意外而拒賠。阿努蕾塔和女兒(13歲)提出索賠,結果成功。
舒巴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在德國導航系統生產公司Raytheon Anschuetz任職14年,月薪5786新元(約1萬7358令吉),負責船上的安裝和維修工作。
舒巴在出事前兩天的清晨5時30分,從柔佛新山住家出門上班,清晨7時55分到達公司後,就待在辦公室處理文書工作。下午3時,他休息了一陣子,傍晚6時登上一艘貨輪維修舵輪。
根據律師陳詞,舒巴和同事必須擠入狹小的空間內修理和裝置舵輪,為了確定舵輪操作正常,兩人好幾次背著約8至10公斤重的配件、工具和手提電腦上下11層樓,前去舵輪裝備室。
舒巴工作到隔天凌晨1時30分才收工,30分鐘後回到辦公室,抵達家門已有約24小時未合眼。
3月2日晚上,他向妻子申訴靠近頸部的頭痛,行為怪異,會突然打斷妻子的談話,顯得疲倦。
事發當日,他如常在清晨7時50分到公司,然後留在辦公室準備海外訓練的資料。
律師指舒巴工作不定時,死前兩天乾了粗重的體力活,還得準備4天後須用到的海外培訓教材,而承受心理壓力。
因為壓力巨大,動脈瘤因此爆裂,出現「料想不到的傷勢」(即死亡),符合索賠條件,答辯人也無法完全排除工作可能是促使死者死亡的導因。
兩答辯人提出異議,辯稱舒巴的病情與工傷意外無關,他死時也不是在進行與工作相關的事務。
助理勞工總監接受兩名專家醫生的看法,認為舒巴拉奧死前的體力和腦力因工作耗損,可能導致血壓驟然升高,而血壓飆高「理論上可能使動脈瘤在當時爆裂」,日前裁定家屬可得20萬4000新元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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