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元首需委敦馬為首相 前法官:因多數議員指定

ROCKET| 2018-05-11| 檢舉

(吉隆坡10日訊)聯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強調,在聯邦憲法第43(2)條文下,國家元首需委任受到國會下議院大多數議員指定的人選,即敦馬哈迪為我國第7任首相。

根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引述哥巴斯里南的談話指出,隨著大部分議員都支持馬哈迪任相,國家元首需在國家憲法下委任馬哈迪為首相,那麼國陣主席拿督斯里納吉「我國出現懸峙國會局面」的說法並不成立。

他也勸請納吉,既然大選結果已定就必須接受現實,根據國家憲法規定將政權和平轉交給希望聯盟。

「納吉說我國出現懸峙國會局面的說法不正確,他遺漏了沙巴人民復興黨在沙巴應得的議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96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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