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追女 · 花光儲蓄】大馬男子追了女子5年,最終決定花5年儲蓄買名牌包包向她「告白」!網友:「過後你養得起她嗎?」
對愛情的執著和長情並不是每個人都辦得到,更何況是5年之久?日前,大馬男子 Benny 發帖問表示自己喜歡上了一位女子也追了她長達5年之久,但由於從沒和她告白過,於是他決定花光一筆 RM27,000 的儲蓄去購買一個名牌包包向該女生表白!後面的故事更精彩!
以下為 BENNY 的原文
原來事主買了一個RM 27K 的 CHANEL 包包!
如果一個人愛你,就算你什麼禮物也沒送,她也會接受你的啊!
27K 的包包恐怕最後只是送給別人老婆的禮物…
第一份禮物就送名牌包包,事主確定以後還養的起她嗎?
存款花完了,那未來的你們拿什麼來維持感情?
第一份禮物送了 27K,第二份禮物肯定就不能少過 27K 的,不然人家以為一開始你當她是寶,得到後是草…
那結婚的花費不就得花10年再存過?
如果女子不接受,所有儲蓄就真的仿佛丟入大海了!
以金錢維繫的愛情,恐怕不長久
一個真心喜歡你的女生,就算你不送他 27K 的包包,他也會和你在一起的。
貪慕虛榮的女子並不是真心的喜歡你…
事主是打算「用包包換鮑鮑」嗎?
你爸應該會對你很失望…
事主是否也會對家人那麼好??
表說 27K 了,2700 的禮物有送過沒有?還是連 270 都沒有送過?
27K 應該拿來孝敬父母才對啊!
網友都開始質疑事主是否真的拿那麼多錢來告白
事主也將單據發了出來。
原來內有故事?
事主原來是送給老婆,女友是虛構的!
花那麼大筆錢來哄老婆開心,這男人實在太好啦!
不過也有人認為,27K 拿去買屋更好,買一個名牌包真的不太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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