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小學生舉起「I Love PM「(我愛首相)的標語牌子,並熱烈地夾道歡迎首相納吉到訪。(網絡照)
(檳城2日訊)警方昨日針對檳首長林冠英於3月17日在雙溪檳榔珍珠伊達曼2組屋為人民補習中心開幕時,在一些學生面前領唱《不要GST》兒歌一事,派人到首長辦公室向林冠英錄供。
林冠英錄供前召開新聞發布會說,他只是以載歌載舞方式批評一項政策,即消費稅政策,而不是批評任何人,但卻被警方援引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調查,(若罪成)最高可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可見國陣濫權。
昨日4月1日也是消費稅落實3周年,林冠英把當天喻為消費稅的「3歲生日」。他說,希望今年也是消費稅最後一次「慶祝生日」,消費稅可在今年「結束生命」。
另一方面,林冠英日前在社交媒體上載一群小學生高舉「我愛首相」的照片,揶揄執法當局對他率學生唱「不要消費稅」歌曲一事執法不公。
林冠英前日在官方推特上載一群小學生舉起「I Love PM「(我愛首相)的標語牌子,並熱烈地夾道歡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到訪。
林冠英推文寫道,「這樣利用小學生就沒有錯;我在校園以外的地方,在兒童面前唱起《不要消費稅》歌曲,則需被警方傳召錄取口供,還可在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下罰款5萬令吉和監禁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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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網·2018.04.02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82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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