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國陣日前啟動「1051」宣傳戰,在檳城多地張貼海報。檳島市政廳今天向檳州國陣主席鄧章耀發出250令吉的罰單,惟鄧章耀促請檳州希盟政府優先解決其他更迫切的規劃課題。
至於會否繳付罰款,他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說,「讓我先看到了罰單再說。」
「他們(市政廳)只是根據政治主子的命令,履行職責。」
「與其如此關注海報,他們的政治主子應該先趕快解決更加急迫的規劃課題。」
會再索取清理費
《中國報》今天引述檳島市政廳市長尤端祥說,既然鄧章耀承認在檳島非法張貼海報,已觸犯1980年衛生及公共安全條例(Undang-undang kecil kebersihan dan keselamatan awam 1980)。
他表示,市政廳將把250令吉的罰單郵寄給鄧章耀。
尤端祥勸請,任何要張貼海報的人士遵守最基本的條例,向市政廳提出申請。
「就算是跟大選有關,也必須遵守選舉委員會的條例。」
此外,他也說,市政廳共動用60名職員,從凌晨開始拆除有關3500張海報至清晨。因此,他們會在計算拆除費後,再郵寄給鄧章耀索款。
獲批准才掛布條
此外,報導引述檳島市政廳執照組主任阿茲曼說,有關條例除了以每條街道250令吉來計算罰款,同時會另外向違規者徵收拆除海報的費用。
阿茲曼說,他們今天只先郵寄1條街道的250令吉罰單給鄧章耀,之後會再寄其餘的罰單給對方。
3天前,國陣啟動「1051宣傳戰」而在檳威兩地張貼海報,數落檳首長林冠英執政10年來違反51項承諾。鄧章耀之後證實,上述海報和廣告出自國陣。結果,遭到希盟領袖批評,目無法紀。
事後,檳民青團代團長盧界燊要求,檳州行政議員曹觀友在24小時內說明,如果他們事先提出申請,市政廳會否批准?若沒回應,他們接下來就會懸掛印有51項承諾的布條。
鄧章耀今天解釋說,會在獲得市政廳的准證後才懸掛有關布條。
來源:m.malaysiakin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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