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毆打女友刑事罪,DJ女神林雲會告上法庭嗎!人神共憤

我國,除了殺人罪,任何人若犯下偷竊、搶劫、綁架、使用暴力、詐欺、勒索、偽造文件、破壞公共秩序、侮辱宗教、教唆他人犯罪、蓄意破壞他人財產,甚至是在為經過醫生證明下進行人工流產,都可構成刑事罪。

陳鍵漢律師表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所觸及上述刑事罪,若嫌犯被判有罪,輕則會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或罰款,重則可被判監禁、鞭笞甚至是死刑。

他指出,刑事程序法典第283(1)(c)條文闡明,若刑事罪犯所觸犯的罪行可被判入獄,法庭最高判刑可判處終身監禁,罰款數額也可超過5000令吉不等。

他解釋,許多人對終身監禁有所誤解,以為判處終身監禁就是坐牢直至去世為止,其實不然,我國法律定義的終身監禁為20年,若罪犯在20年後刑期屆滿了以後,仍是會被釋放。

他稱,若法庭判處鞭笞,法官最高可判處成人刑事罪犯24下鞭笞,而鞭笞的藤鞭直徑也不能超過半吋。

不過,他指出,年齡介於10至16歲的青年罪犯若被判鞭刑的話,最多只能判處10下鞭笞,行刑的藤鞭也比成人鞭笞的藤鞭刑細。

他也說,若觸犯刑事法典第403、404項條文(侵犯他人財產)以及牴觸第407、408、409條文(失信罪)或第420條文(詐騙他人交出財產)者所判的鞭刑使用藤鞭也比較細。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289項條文闡明,女性是不可被判鞭笞,而50歲以上的刑事罪犯也不可被判鞭笞,但若該名年長罪犯觸犯刑事法典第376([亂.倫])、377C([強.奸])及377E條文(強制[猥.褻]兒童)的話,法庭可判處罪犯鞭笞。

他說,社會服務令只用於青年,即30歲以下的犯罪者,而進行的社會服務總時不會超過240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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