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外匯虧損案】驚天大秘密!!!敦馬,安華是受害者!作俑始者原來是。。。還那麼大謊言!!!

| 2018-03-22| 檢舉

【炒外匯虧損案】驚天大秘密!!!敦馬,安華是受害者!作俑始者原來是。。。還那麼大謊言!!!

在國行炒匯RCI聽證會上,時任國行高級稽查師甘納遜指總檢察署諮詢組主管艾儂曾對他說,「上頭說不要插手」。 (2017年9月6日),輪到身為第15名證人的艾儂供證時,否認她當時做過這樣的言論。

誰有說或誰沒有說這句話,一點都不重要,它並不會影響當年國行炒匯嚴重虧損的事實。

倒是很好奇,國行炒匯虧損數額究竟是多少?

之前有提過85億、90億、300億,RCI主席西迪哈山第一天就已結論說是315億。

如今艾儂卻說虧損是94億,前國行總裁潔蒂供證時又說是320.7億。

為什麼虧損數額會有兩極,即從85-95億至300-320億的差距?

從這幾天各登場人物的供詞來看,數額較少的虧損似乎是從帳目上扣除的數額,而300億以上的數額才是實際的虧損。問題還是,如我上回提的,這200多億的差額去了哪裡呢?

潔蒂是聽證會的第16名證人,原本我以為她當時未涉及炒匯事件,卻原來那時她是國行駐倫敦的外匯交易office的主管(1989-1994),她的直屬上司就是諾莫哈末。

那時倫敦辦事處的交易金額是2億美元,後來獲增至5億美元。她透露,當時諾莫哈末是國行銀行部經理兼顧問,相當於現在的助理總裁;她每月都須向對方彙報。

除潔蒂外,關鍵人物也就是第17名證人諾莫哈末本人也於昨天供證。

諾莫哈末承認他要為國行炒匯虧損負起責任,而他也的確一起和國行總裁嘉化引咎辭職,不過,他在1998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重新加入國行,直到2000年,而後當首相的經濟顧問。 他說,雖然國行炒匯虧損,但之前也曾從中獲取盈利;

而因為在那段時期吸取了外匯交易的經驗,讓他可以在金融風暴期間提供有關外匯意見,制定保護國家貨幣政策,使國家避免了數百億元虧損,結果也讓大馬比其他東協國更快從風暴中復甦過來。

不知他言下之意,是否意味著他已「將功贖罪」,當年的炒匯虧損是值得的?也因此,敦馬又請他回來當國行顧問,以應付當年亞洲金融危機面對的棘手問題?

但,令人驚訝的是,他說他在那段期間只曾和當時的國行副總裁林西彥討論國行外匯交易課題,但不曾與當時首相敦馬和財長敦達因及後來的安華討論過。

難道說,身為首相的敦馬完全被蒙在鼓裡?財長敦達因和後來接任的安華也不知情?

據說,敦達因因為和敦馬意見不合辭職,安華才當上了財長。

由此可見,敦馬不止和他的幾位副首相都難以相處,和敦達因也同樣難相處。

諾莫哈末雖說他在事發後引咎辭職,卻不承認國行外匯交易完全由他做決定,反之是國行高層及董事局,尤其是國行總裁和「外匯儲備委員會」(External Reserves Committee,ERC)做的集體決定。

總裁和ERC不可能在每天的每一單交易都要由他們做決定,那他們不是很不得空?

身為外匯交易的首席交易員,諾莫哈末還是要負起最大的責任的。

不可思議的是,他說不記得本身的交易限額是多少,也不記得國行炒匯虧損數額,因為他不曾閱覽有關外匯交易及帳目處理的稽查報告。這點就比較難相信。

如諾莫哈末真的從未和敦馬討論國行炒匯虧損,意即敦馬本身也不知情,那成立RCI的目的,可能就要功虧一簣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7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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