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過剃頭 !! 辱警局罰款降低,蔡添強保住議員資格,可上陣大選 !!! 真是捏了一把冷汗 ~~~

yuyi| 2018-03-02| 檢舉

(莎阿南2日訊)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辱警案今日下判,高庭維持蔡添強有罪的裁決,但卻降低蔡添強的罰款至2000令吉,這也讓他成功保住峇都區國會議員資格,也可上陣來屆全國大選。

高庭司法專員阿都卡林說,高庭決定維持地庭去年3月的罪成裁決,但認為地庭所判的刑罰過重。

「我認為3000令吉罰款並不恰當,所以我減至2000令吉。若未能繳付,則入獄2個月。因此,我駁回控方要求加重刑罰的上訴。」

在法庭下判後,蔡添強在庭外受訪時,顯得如釋重負。他說,隨著獲得減低罰款,他將能出戰第14屆大選。

公正黨主席旺阿茲莎也陪同蔡添強到法庭。

2014年4月,蔡添強在警員充公其手機時,涉嫌出言侮辱對方,因此於同年8月在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下被控。

八打靈再也地庭在去年3月判他罪成,罰款3000令吉。

較後,蔡添強向高庭上訴。但控方也提出交叉上訴,要求加重蔡添強的刑罰。

根據聯邦憲法第48(3)條文,一名國會議員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或罰款不少於2000令吉,則將喪失國會議員的資格。

蔡添強在庭外受訪時,顯得如釋重負。他說,隨著獲得減低罰款,他將能出戰第14屆大選。

(莎阿南2日訊)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辱警案今日下判,高庭維持蔡添強有罪的裁決,但卻降低蔡添強的罰款至2000令吉,這也讓他成功保住峇都區國會議員資格,也可上陣來屆全國大選。

高庭司法專員阿都卡林說,高庭決定維持地庭去年3月的罪成裁決,但認為地庭所判的刑罰過重。

「我認為3000令吉罰款並不恰當,所以我減至2000令吉。若未能繳付,則入獄2個月。因此,我駁回控方要求加重刑罰的上訴。」

在法庭下判後,蔡添強在庭外受訪時,顯得如釋重負。他說,隨著獲得減低罰款,他將能出戰第14屆大選。

公正黨主席旺阿茲莎也陪同蔡添強到法庭。

2014年4月,蔡添強在警員充公其手機時,涉嫌出言侮辱對方,因此於同年8月在刑事法典第509條文下被控。

八打靈再也地庭在去年3月判他罪成,罰款3000令吉。

較後,蔡添強向高庭上訴。但控方也提出交叉上訴,要求加重蔡添強的刑罰。

根據聯邦憲法第48(3)條文,一名國會議員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監禁不少過1年或罰款不少於2000令吉,則將喪失國會議員的資格。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5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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