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瑞安華起訴凱里誹謗案,青體部長凱里去年10月提出上訴,不過上訴庭今日維持高庭的裁決,駁回凱里的上訴,凱里須賠安華15萬令吉和支付6萬令吉堂費。
同時,上訴庭也諭令凱里再支付安華1萬令吉堂費。這意味著,凱里總共須向安華支付22萬令吉。
以東姑麥慕為首的上訴庭三司聆聽雙方的陳詞後,批准安華代表律師西華拉沙和里拉去年10月9日,針對凱里上訴申請而提出的動議通知書(notice of motion)。
西華拉沙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表示,動議通知書提出的理由是凱里的上訴申請含糊和有缺陷。
他說,凱里代表律師沙菲宜理應入稟兩個不同的上訴申請,因為法官阿茲祖當時是針對兩項事情作出宣判,即凱里是否誹謗以及凱里申請修改辯護詞一事。
凱里譏諷安華「玩後面」上訴遭駁回,須賠22萬令吉。
「因此,根據聯邦法院在巴拉遺孀珊塔米絲薇起訴地毯商人迪巴一案所作出的裁決,沙菲宜在此案應入稟兩個不同的上訴通知書。沙菲宜當時也是迪巴的代表律師。」
法官東姑麥慕在裁決中表示,塔米絲薇起訴迪巴案的原則可用在此案。
「我們也認同,上訴人提出的上訴通知書含糊。」
另外,另兩名法官是查理哈及查巴利亞。上訴庭也拒絕發暫緩令給凱里。
沙菲宜表示,明日將向聯邦法院申請上訴准令。
安華是在9年前起訴凱里誹謗,高庭於2017年9月29日宣判,凱里影射安華為一名同性戀者的言論構成誹謗,並諭令凱里須支付安華15萬令吉賠償和6萬令吉堂費。
安華是不滿時任巫青團長的凱里,於2008年2月20日在班底谷一場講座上譏諷安華「玩後面」(main belakang,影射安華[肛.交])。安華在同年3月7日,即第12屆大選前夕,入稟法庭起訴凱里誹謗。當時,安華向凱里索取1億令吉作為加重賠償、嚴懲賠償以及任何法庭認為恰當的賠償。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