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見仿造槍「軍火庫」!! 這個馬來「槍痴」變「軍火商」,數量之多嚇到警方~~

yuyi| 2018-02-13| 檢舉

加里爾(排前左4)率領眾警員,展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嫌犯從中國引入多把仿造手槍,警方擔心仿造手槍會遭不法之徒濫用和干案。

嫌犯因愛槍成迷,而從中國網購大量仿造槍械;圖為警方起獲的仿造槍械。

(馬六甲12日訊)巫裔男子愛槍成迷,更膽敢透過網絡,從中國採購大批仿造重型槍械回國,當起「軍火商」!

40餘歲嫌犯因在網絡,售賣從中國引入的仿造槍械,而遭警方盯上,甲州警察總部經過觀察,本月9日晚上在默迪卡路的英雄步行街展開取締行動,除了逮捕上述男子,還起獲12把以假亂真的仿造槍械,包括仿造狙擊步槍、步槍及短槍等。

警方初步調查,嫌犯從國外購取仿造槍械後,再以每把800至1000令吉出售,意味著警方在行動中起獲的12把仿造槍械,總值約1萬令吉。

甲州總警長拿督加里爾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嫌犯因為非法擁有仿造槍械,牴觸1960年軍火法令36(1)條文(擁有仿真槍枝),遭警方扣留至本月13日助查。

他說,警方錄供結果發現,嫌犯承認熱愛槍械等相關對象,2個月前才透過網購方式,從中國購入大量仿造槍械。

出售仿槍難追蹤

「嫌犯坦承已出售多把仿造槍械給其他愛好者,而出售的仿造槍械去向則難以追蹤。」

加里爾說,由於擁有仿造槍械是項觸法行為,曾向嫌犯購取仿造槍械者,必須主動交出對象及配合警方的調查。

今新聞發布會在場者包括甲州刑事調查主任雅茲、甲中央警區主任阿夫占等。

另一方面,加里爾在會上也提醒民眾,任何人若要擁有、出售或收藏仿造槍械等,必須先向警方申請准證。

他說,由於仿造槍械有遭不法之徒濫用干案的趨勢,因此警方必須嚴加管制仿造槍械。

「牴觸軍火法令36(1)條文者,罪成可被判監最高一年、或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員出示以假亂真的仿造狙擊步槍,其重量更與真槍相近。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183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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