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男報案·警方查林冠英~男童動機何在?請看。。
「若不是一名13歲孩童,而是一名26歲或52歲的成年人針對1MDB的520億令吉醜聞或數十億令吉的捐獻醜聞報案,警方是否會對首相採取相同的行動?」

林冠英發表文告指出,一位年僅13歲的小孩報案,竟然能「說服」警方以煽動法令對民選的首席部長展開調查。
檳城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表示,警方在煽動法令下雷厲風行對他展開調查,這延伸了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為何當有人針對國陣領袖報案的時候,警方為何沒有採取相同的行動,馬來西亞如今是否一國兩制?
他發表文告指出,一位年僅13歲的小孩報案,竟然能「說服」警方以煽動法令對民選的首席部長展開調查,並且必須為了2016年11月23日的文告耗費一個小時向警方解釋,著實讓全體大馬人震驚。他只因為在此文告提出既然巫統支持伊斯蘭黨,要求馬華、國大黨、民政黨及人聯黨退出國陣就被當作是煽動。
「若不是一名13歲孩童,而是一名26歲或52歲的成年人針對1MDB的520億令吉醜聞或數十億令吉的捐獻醜聞報案,警方是否會對首相採取相同的行動?」
指在野領袖有事警沒行動
他表示,另一個雙重標準就是當反對黨領袖遭到誣衊、甚至身體遭攻擊威脅,即使報案也看不到任何逮捕與檢控肇事者,但國陣領袖一有事馬上就採取行動?
「例如,6年前當我15歲的兒子被人指控在檳城的中學非禮其女同學,被全國大肆報道,甚至連被指稱為受害女生的照片也被親巫統的部落客放上網絡。至今,這些親巫統的部落客即便被確認就是炮製這些野蠻罪行讓我兒子深受其害的肇事者,他們仍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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