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asa航空承認非法飛行大馬女老千公司有難了~快看!!

Monspace Sky Airlines」的航空公司推介禮。
「Suasa」航空私人有限公司今日在雪邦地庭認罪,即承認在沒有航空服務准證(ASP)下營運,被判罰款38萬令吉。
「Suasa」航空是在2015年大馬航空委員會法令第36條文(771法令)下,即在沒有航空服務准證的情況下,出租或受聘運載乘客來往吉隆坡與蘭卡威的罪名下認罪。

民航局在今日的文告中闡明,航空服務執照(ASL)與航空服務准證的發放、吊銷及撤銷事項,都屬於2016年3月1日成立的大馬航空委員會(MAVCOM)之許可權。
任何沒有持有航空服務執照與准證的航空公司,是不准在大馬境內營運任何的商業航空服務。
「對於經營商業航空公司業務的實體,須持有由大馬航空委員會發出的航空服務執照與准證,以及由民航局發出的航空運營商證書(AOC)。」
在2016年7月22日,大馬航空委員會已拒絕「Suasa」航空申請一項從吉隆坡飛往蘭卡威的商業飛行服務,原因是該公司沒有合法的航空服務准證。

然而,「Suasa」航空卻在同一天繼續進行所謂的「試飛」。對此,航空委員會展開全面的調查行動,並將此案交由總檢察署跟進。
「大馬航空委員會要強調的是,遵守法律和條規,是這個行業的基本要求。航空公司必須具備所有執法單位的批准後,才可營運,這不僅僅是大馬的法律而已,也包括國際的水平與慣例。」
大馬航空委員會執行主席丹斯里阿都拉阿末強調,委員會採取嚴厲步驟以保障消費人的權益。鑒於此,委員會堅守立場,並對違法者採取對付行動。

新聞背景:
2016年7月22日,「Monspace」公司找來前全國總警長敦慕沙哈山、藝人茜拉和香港藝人「肥媽」瑪利亞,為Monspace Sky Airlines的首航站台後,引起各界關注。
在事件曝光後,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曾向媒體透露,對於「Monspace Sky Airlines」的航空公司推介禮完全不知情,但確實有一家名為Suasa Airlines的航空公司提出申請「包機服務執照(Chartered Airline)」。惟該公司只獲得民航局批准的航空營運許可證(AOC),還未獲得馬來西亞航空委員會所頒發的航空服務執照(ASL)。
不過,Suasa航空創辦人之一的賴彩雲反駁該公司在沒有取得飛行執照的情況下,無牌飛行。她稱,該公司擁有兩個准證,但航空委員會要求他們重新申請合法載客的航空服務准證。
無論如何,民航局總監阿茲哈魯丁澄清,該局至今仍未發出任何航空運營商證書(AOC)給MonSpace Airlines。該局也會要求它對機身出現「Mon Space Suasa Airlines」字眼作出解釋。
航空委員會也說,它迄今僅發出5張航空服務准證(ASP)給提供不定期包機服務的航空公司,而Suasa航空並不在名單內。
賴彩雲是雲數貿前掌舵人張健的得力助手兼首席傳銷商,它採用馬航舊機改造、椅背貼上張健肖像及「雲訊通」字眼、取名MonSpace的桃紅色飛機。
來自中國的張健自稱為「未來世界首富」,因涉及快速致富計劃而遭當局對付;2014年12月,張健在泰國被捕坐牢,但出獄後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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