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生訊)離婚後的少婦聲稱不停受前夫騷擾,包括發手機短訊和指她有男朋友,甚至威脅要殺死她,更上門砸車,使她心力交瘁!她希望對方停止這種行徑,讓她和孩子遠離恐懼的日子。
擔心影響孩子心智成長
只願意透露名字為麗莎的女事主表示,其賴於代步和謀生的轎車於5月3日被砸後,她感到很害怕,覺得生命受威脅,擔心對方恐怕會有進一步的舉動,加上擔心讓孩子目睹一切,會影響孩子的心智成長。她說,前夫在4月就指她有男朋友,使她感到不滿和受委屈,她忙於工作、照顧孩子和教導孩子做功課,已花光所有時間。
她表示,她現在不知對方還要什麼,因為她之前有遵照離婚協議,載孩子和前夫見面,但對方連贍養費也沒有給;現在她根本無錢修理車子。無法與前夫好好溝通麗莎今年34歲,在一間公司任職書記,目前住在加埔路;她和丈夫是在1996年結婚,2007年3月14日離婚,在2005年和對方分居。前夫現年38歲。
她表示,她和前夫育有3名孩子,分別9歲、7歲和5歲,孩子現在和她住在一起。
她周一(5月7日)在巴生國會議員服務中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前夫在他們未分居前是名商人,在生意陷入低潮,過後就未曾安定工作,2人也因前夫收入不穩定,沒有給家用而常有摩擦,感情不和睦。「當時我曾表示明白他的處境,並勸他先去找工作,但大男人主義的他不肯,兩人完全沒有辦法好好溝通。」出席新聞發布會的人士包括國會議員助理陳力福、周應光和大馬婦女發展機構執行秘書鄭麗蓉。
3次向警方報案
麗莎曾針對前夫的作為3次向警方報案,指他於5月3日晚上10時左右,在她母親位於巴生衛星市的住家,看到前夫使用鐵錘破壞她的轎車。此外,2007年4月4日晚上9時50分許,當時她在加埔路住家時,前夫上門威脅她說,若不在4月12日帶孩子回去吃晚餐,就會殺死她。其前夫也威脅將和她一起死。
報案書也指出,女事主的前夫於2006年5月7日晚上7時30分左右,前往她加埔路的住家吵鬧,並威脅要報警和搶走孩子,因為他不滿女事主不讓他和孩子見面。其前夫也經常打電話騷擾她。
福利局助申請保護令
陳力福表示,該服務中心和大馬婦女發展機構,將設法給予女事主必要的援助。他表示,事件中的前夫應該了解他和女事主已沒有夫妻關係,並應該停止種種騷擾行為。
他表示,若該名前夫以孩子的權益為重,應考慮讓孩子在健康和舒適的環境中成長和學習,讓孩子有更好的未來與希望。「若前夫在此事件上有什麼要說的,可以聯絡我們的服務中心(03-33240207),以設法安排見面和會談。」
他表示,福利局將協助女事主申請人身保護令,適用範圍包括女事主和3個孩子,希望前夫了解此保護令的功能和作用,勿繼續騷擾女事主和家人。
吁警區主任正視
此外,他說,針對上述事件,他已打了10次電話給負責警官,但一直無法聯絡上後者,欲留下本身的電話給警局的接線警員,卻不得要領。他也表示一直無法取得負責警官的手機號碼,因而希望巴生警區主任洛萬助理總監此事件。
前夫:威脅僅屬片面之詞
該名前夫在受詢時表示,麗莎所指的威脅僅屬片面之詞,但他同時也承認在一時氣憤之下,曾前往前妻家砸車。他強調自己沒有暴力傾向,並且也曾要好好的和麗莎溝通,但後者卻聽不進耳。他也指責麗莎將兩人的家務事帶往娘家。
他指責麗莎用離婚來威脅他,並指出由於是女方先提出離婚,所以他拒絕支付贍養費。他表示,若前妻肯接聽他的來電或回復手機簡訊,聽取他的意見,他就不會再騷擾她和孩子。
針對被指發送具有恐嚇成分的手機短訊的問題,他表示,麗莎和外家應該要尊重他,別再一直罵他,讓他可以好好的工作。「手機短訊有關係到與孩子脫離關係的方面,旨在試探孩子們的反應,因為自家庭發生問題後,原本乖巧的大兒子變得沉默寡言,次子和幼女也十分調皮。」
詢及砸車事件,他表示,當時他要麗莎帶孩子和他一起吃晚餐,後來麗莎沒有等他,撥電給她也不聽,只交給孩子接聽來電,並在電話裡頭指責他,才有此事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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