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反貪污委員會成功在沙巴水務局貪污案件中,在《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56(1)條文下,充公的1997萬令吉金額,已全數移交予我國政府。
反貪會周五發文告指出,去年10月4日,反貪污針對沙巴水務局濫用資金的案件展開行動,在第一波的逮捕行動中,反貪會逮捕了兩名嫌犯,並起獲了約5300萬令吉現金。
反貪會表示,在今年1月的第二波逮捕行動中,反貪會逮捕了35名沙巴水務局區部及縣的官員,以協助調查。
「在第二波的逮捕行動後,反貪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AMLATFPUAA)》第56(1)條文,入稟亞庇法庭申請了10張調查文件,以充公高達2178萬令吉的賄款。」
反貪會指出,昨日(7日),亞庇高庭法官拿督努查哈雅裁決,充公所有涉及金額和被凍結戶頭中,共1997萬令吉的現金,並交還給大馬政府。
反貪會說,高庭將在本月13日,針對其餘180萬令吉的賄款展開審訊。
此案的副檢察司是東姑阿米爾、莫哈末法勒及羅扎娜阿都哈迪。
史上數額最高
反貪會表示,「沙巴水門案行動」成功破獲了一宗幾乎涉及所有水務局官員的貪污及濫權案件,同時也是反貪會成立以來,大馬史上數額最高的貪污案件。
「各方必須以這起事件作為藉鑒,確保類似的貪污濫權案不會再任何一個機構重演。」
文告說,反貪會嚴正看待這些阻礙我國發展步伐的事件,因為它不僅會導致政府面臨虧損,人民也會因為撥款遭濫用而受苦。
反貪會是在去年10月5日公布這起轟動全國的沙巴水務局貪污案,逮捕了沙巴水務局正副局長、副局長胞兄及後者的會計師、前副局長等協助調查,前前後後至少向78人錄取口供。
6年「吞」逾億
有關案件涉及沙巴總值33億令吉的聯邦工程,6年時間內逾億令吉被「吞」,而且工程被批准予與正副局長有親屬關係的承包商。
案中被捕的前沙巴水務局局長阿旺莫哈末達希爾(54歲)、其妻子法茲雅(51歲)以及前副局長林南明(62歲,譯音),於去年12月29日,在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被控共謀洗黑錢等,3人一共面對37項控狀。
來源:www.orientaldaily.c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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